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且末县青华垀2号玉石矿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00-1号
二、受让人
名称:巴州嘉玉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团结北路2号木孜塔格宾馆2号楼招商中心2-66号房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4MA79HPG00M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且末县青华垀2号玉石矿
开采矿种:玉石
开采规模:48吨/年
地理位置:新疆巴州且末县
拟协议出让矿区面积:3.2835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4192587.30,29448609.31
2,4193878.80,29448617.16
3,4193909.18,29448510.62
4,4193845.00,29448422.005,4193900.00,29448287.00
6,4194002.00,29448288.00
7,4194011.00,29446846.00
8,4193092.00,29445984.00
9,4192599.00,29445981.00
因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需求,现申请将该采矿权原有标高3339米至2951米变更为3348至3136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理由:《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第二章第八条第二项: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依据矿业权出让时《矿种目录》规定的标准确定。按协议出让方式出让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产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玉石矿为《矿种目录》内矿种。同时依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文件规定,协议出让采矿权出让起始价为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2(万元/平方千米)×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2.5×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6=3.2835平方千米×30万元/平方千米=98.505万元。采矿权出让采矿权变更登记办理按照扩大开采区域范围事项办理。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9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00-1号
联系电话:0996-2263741传值号:226002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