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复垦、临时用地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4标段项目总承包部项目经理4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5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巴州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白海波
联系电话:0996-2262347传真:0996-2262020
附件: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4标段项目总承包部项目经理4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脱密版
G3033奎屯-独山子-库车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4标段项目总承包部项目经理4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脱密版
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