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采协示字〔2026〕9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和硕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和硕县曲惠大理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00-1号
二、受让人
名称:和硕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巴州和硕县5区-11号-0223(经济开发区西原交
警中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86734345409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和硕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和硕县曲惠大理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大理岩
开采规模:50万吨/年
地理位置:新疆巴州和硕县
拟协议出让矿区面积:0.6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J1,4689267.057,29516368.75
J2,4688906.986,29517272.14
J3,4688487.495,29516924.14
J4,4688524.368,29516499.61
J5,4688571.333,29516238.64
J6,4688647.979,29515852.93
J1,4689267.057,29516368.75
协议出让方式将采矿权面积由0.0698平方千米变更为0.64平方千米,开采标高由1620米至1505米变更为1670米至1505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深部资源符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为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或者矿业权合理设置等,需要在登记的开采区域深部、上部继续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在其周边进一步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出让矿业权。(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8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00-1号
联系电话:0996-2263741传真号:2260020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