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业务办理效率,减少群众跨区域跑动,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现将巴州辖区内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业务委托各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实施事项
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地址(住址)为准,委托各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许可业务。
二、委托实施时间
委托实施的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起实行。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现将各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业务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如有调整,将通过各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序号 |
县市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库尔勒市 |
库尔勒市塔指西路1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203室 |
0996-2030565 |
2 |
焉耆县 |
焉耆县解放路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A17号 |
0996-8715941 |
3 |
和静县 |
和静县和静镇天鹅湖北路869号和静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号窗口 |
0996-5017137 |
4 |
和硕县 |
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二街247号)205办公室 |
0996-5622561 |
5 |
博湖县 |
博湖县光华南路80号农商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B区34号窗口 |
0996-6929517 |
6 |
轮台县 |
轮台县青年路政府第四办公楼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7号窗口 |
0996-4696836 |
7 |
尉犁县 |
尉犁县尉犁镇建设西路21号市场监管局特设科203办公室 |
0996-4022233 |
8 |
且末县 |
且末县文化西路3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202办公室 |
0996-7622252 |
9 |
若羌县 |
若羌县幸福路43号市场监管局特设科203办公室 |
0996-7100315 |
10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 |
0996-5890207 |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地址(住址)为准,到各县市、开发区上述办理地点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2.受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3.4.2的相关规定,登记机关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3.4.3的相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记机关完成审查、发证或者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20台的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4.发证/办结:审核通过的,当场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办理注销登记的,收回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出具注销办结证明。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办理业务,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做好业务咨询、指导服务,保障群众办理顺畅;
2.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各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确保委托业务规范运行;
3.如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或拨打巴州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监督咨询电话:0996-2261767;审批登记注册科咨询电话:0996-2210532;
4.标有序号标记的“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仅用于车气瓶使用登记许可业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