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水平,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州补充征集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专家。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三、征集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四、工作职责
(一)对技术事实争议焦点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现场勘验。
(三)参与询问、口头审理。
(四)提出技术调查意见。
(五)协助组织鉴定人及相关技术领域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六)列席案件办理相关会议。
(七)完成其他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候选人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良好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履行职务。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技术类专家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技术研发工作五年以上。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保障参与技术调查工作所需时间和精力。
(四)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服务巴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五)自愿承担保密义务,无违法及相关不良记录。
特别优秀的技术类专家,经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或技术研发工作累计十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已入选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或纳入全国、自治区法院及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的申请人,经审核相关材料并经我局核准后,可直接入选。
六、申报材料
(一)《巴州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入库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五)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成果材料。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巴州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入库申请表》,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
(三)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存在异议的将核实处理。
(四)最终审定入库专家名单,正式印发通知并公示。
联系人:王俊伟
联系电话:0996-2261613
电子邮箱:xjbzzscq@163.com
附件:巴州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入库申请表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