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个体工商户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拟推荐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1户,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库尔勒草木人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801MA77K2RY0W),经营者姓名:李瑛,经营场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滨河西路孔雀蓝湾4号楼一层4-6号。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个体工商户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信函属于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的应当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6-2209905
通讯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州市行政服务大厅1号门2楼109室
邮编:841000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