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州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1—203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6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新财建〔2011〕167号)《关于印发〈自治州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发〔2017〕13号)等规定,结合巴州实际,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专利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的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或者发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赵芳 马倩
联系电话:0996-2263703
联系邮箱:81453514@qq.com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27号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841000)
附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专利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