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近期,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和服务功能,多举措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困难企业在2022年底前提出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影响。
增加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2022年底前,在巴州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家庭,受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人,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可根据其实际需求半年支取一次或一年支取一次,最高提取额不超过12000元。
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职工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导致2022年底前未正常偿还个人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
推进电子证照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的使用力度,解决企业反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的问题,提高企业和职工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解决办事提交材料多等问题;全面落实“跨省通办”和“全区通办”工作,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实现八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缴存企业和职工可不受地域限制,跨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信息变更等业务。
利用网络多媒体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助企纾困办法,让符合条件的缴存企业提高政策知晓率,并及时解答和处理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有关部署,聚焦市场主体的‘急愁难盼’问题,强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保障,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势,真正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邢静说。(记者 周海霞 通讯员 毛丽 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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