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文明创建
近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常委会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工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久忠主持会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图格杰加甫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政治机关,要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创建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同安排、同部署,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委室各负其责、机关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创建责任,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要结合巴州实际、突出人大特色、注重工作实效,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文明创建,以高效能监督赋能文明创建,以高水平代表工作助力文明创建、以高标准自身建设抓好文明创建,更好服务自治州高质量发展、更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会议研究了常委会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工作。要求在自治州党委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验为抓手,抓紧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工作,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强化依法监督,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和引导各族群众,争做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率,为自治州巩固发展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冯雪海、其米格、赵文纪、陈升、买合木提·托乎提,党组成员、秘书长艾尔代以及常委会各委室主任、机关科级干部参加会议。(记者 谢晓艳 通讯员 侯军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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