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拟表彰名单公示,拟表彰36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928名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其中,巴州(含兵团第二师)2个单位、6名个人榜上有名。
我州此次拟被表彰的单位是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和硕县林草局)、第二师三十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拟被表彰的个人是巴州林草局草原管理和荒漠化防治科科长孟涛、巴州沙依东香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张教军、新疆天塞酒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立忠(女)、新疆羌都枣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敏(女)、第二师三十七团政委黄振宁、第二师三十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罗剑洪。
近年来,和硕县林草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在林草生态建设保护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硕县全面推行林长制,设置县、乡、村三级林长122人,构建每处森林“一长两员”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已实现4乡3镇1场8个片区林长责任制全覆盖,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工程,实现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
和硕县林草局成立了7个服务队,蹲点指导果农开展果树防冻工作,投入资金160万元,对8个村实施绿化美化。通过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规模发展种植模式,打造一批林果示范点,实现小庭院大经济,提高村民收入。此外,该局完成退化林修复2500亩,与牧民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设立牲畜转场点8处,投入1234.24万元用于退化草原修复和治理;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提高了广大牧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入选拟表彰名单的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纷纷表示,要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丰富生态文明内涵,在坚守生态安全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所作为。(记者 张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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