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巴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部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坎·巴太介绍了《条例》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副州长王广林就《条例》如何贯彻实施和《条例》的公布施行对巴州从旅游资源大州向旅游经济强州转变的重要作用答记者问。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条例》在推动培育文旅新业态、促进文旅商融合发展、完善文化旅游交通网络、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和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新举措,并就贯彻实施《条例》的计划安排答记者问。(记者 赵富强 通讯员 陈好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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