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尔勒市收到“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牌匾,这标志着库尔勒市自1999年成功创建以来,连续七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2〕1号),新疆共有7个城市获评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殊荣,库尔勒市是其中之一。此外,新疆还有12个县城获评“国家卫生县城”殊荣,巴州轮台县、焉耆县、且末县上榜。
近年来,库尔勒市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复审工作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的主动作为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库尔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暗访检查,被全国爱卫办再次评为“国家卫生城市”。
在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库尔勒市将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记者 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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