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州农业局:
你局《关于审批州阿瓦提农场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请示》(巴农发〔2010〕1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州阿瓦提农场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州建设局《关于对州阿瓦提农场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审查意见》。
二、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105.53平方公里的场域规划区范围和约3.44平方公里的场部规划范围。在规划区内,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阿瓦提农场要按照“一心两行一带”发展模式,逐步建立以库尔勒市为中心,形成各类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格局。
三、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近期场域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1万人左右,场部居住人口控制在1.26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60%;远期场域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4万人左右,场部居住人口控制在2.44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0%。
四、加强场域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场部给排水、供热、供电、燃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场域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场部功能。要做好场部对外交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场部道路和交通设施。要加强绿化工作,做好农场防护林带和绿地系统建设。要高度重视场域防灾工作,增强场域综合防灾能力。认真实施场部各项防灾规划,进一步提高场部综合防灾能力。
五、加强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禁建区域、限建区域、适建区域的管理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等生态环境,实现科学发展、永续发展。
六、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指导农场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依据《总体规划》尽快编制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制定完善规划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驻场各单位都要服从农场规划管理,齐心协力把阿瓦提农场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阿瓦提农场要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对《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总体规划》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州农业局、建设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