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局各部门:
现将《巴州公安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巴州公安局
2014年5月8日
巴州公安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巴州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转变纪律作风,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全力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根据《2014年度自治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巴政纠字〔2014〕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巴州公安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巴州公安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巴州公安中心工作,以窗口单位和执法岗位为重点,以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诚信高效、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密切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为核心,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着力纠正和解决各警种、部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警民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州公安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州公安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军 州委常委、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州公安局党委各成员
成 员:州局各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尚景辉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纪检委民警承担。
三、评议对象
依据自治州《2014年自治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对州局评议的对象为州局所属窗口服务单位。
四、评议重点和内容
(一)评议重点
根据州公安局工作职责,围绕依法办事、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制度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放在服务窗口、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州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
(二)评议内容
1、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法律使用准确,岗位责任明确,职权规定明晰,程序周全合法,文书规范完备,执法公正文明。坚决纠正有法不依、野蛮执法、违规执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防止“三乱”问题和强搭强售行为的发生。
2、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新闻发布会、公安官方微博建设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紧贴公安实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社会治安状况等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加大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公开力度。
3、服务质量。继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增强服务观念,促进警民和谐。一是要大力倡导文明用语,在接待群众和接听电话时用语文明;二是热情耐心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不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大力倡导“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遏制“生、冷、硬、顶、推”的衙门风气,防止指定服务、强制服务等问题的发生。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警民沟通渠道,要本着既对群众负责,又要切实维护民警正当合法权利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诉求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及时有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5、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决防止发生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吃拿卡要等问题,不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礼品、钱物、有价证券及宴请、娱乐等消费活动;不接受下级或下属部门的土特产、礼品等;严格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力戒奢靡享受、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五、评议方式
评议得分(满分100分)=社会无记名评议分值(占25%)+政风行风评议员评议分值(占40%)+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评议分值(占15%)+参播行风热线及纠风工作落实情况评议分值(占20%)。
扣分情况:(1)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受到刑事追究的每人次扣5分。其他干部职工发生上述情况,每人次扣2分。(2)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或者严重有损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件次扣2分。
六、评议步骤
评议时间从2014年4月至12月,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上旬)。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制定工作方案,选聘监督员,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评议工作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州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11月)。评议组通过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州公安局在政风行风建议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州公安局通过积极参播行风热线、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走访监督员等形式,直接与群众对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针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向纠风办和评议组通报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议阶段(12月)。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部门于12月5日前形成年终评议总结报局纪委,纪委于12月10日前报州人民政府纠风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好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领导同志对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行风评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尤其是有关民生方面的问题,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据实反馈。凡发生有法不依、野蛮执法、违规执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三乱”等问题的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推进工作。在开展民主评议的工作中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继续以窗口单位、执法岗位为重点,着力解决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二是要把单位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状况作为评议重点,着力促进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和带动部门单位的纪律作风建设。三是要正确处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办公效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