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政局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沙南社区南环路南苑大厦B座7楼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 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024402(办公室) 09962032570(婚姻登记窗口) 传真:09962024360
负责人:艾尔肯·阿不力提甫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自治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自治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自治州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研究自治州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确定行政区划代码,指导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州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五)拟订自治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婚俗改革。
(六)拟订自治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自治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自治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自治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资料编印等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党的建设、党内法规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驻村工作、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计划生育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牵头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民政宣传、新闻发布、民政网络维护管理。
负责人:王建伟。联系电话:0996-2024402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社会救助法规、政策;拟订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健全分层分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指导精准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城乡低收入人口,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负责自治州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收养登记的管理和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儿童收养政策法规;拟订社会福利机构地方性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市)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经营性公墓的初审。指导婚姻、殡葬、救助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残疾人福利的发展规划;指导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
负责人:刘方。联系电话:0996-2038219
(三)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并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州本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监督工作;健全登记工作程序,完善登记审查标准,切实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和拟任负责人的审核把关;做好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监督指导州本级社会组织规范换届,整治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和评选评奖活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受理、查处涉及州本级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对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进行行政处罚;指导县(市)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工作;做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监督指导州本级慈善总会、县(市)慈善协会规范开展工作。加大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募捐款物使用、信息公开等事项的监督力度,全面推行“阳光慈善”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 旭 。联系电话:0996-2012259
(四)区划地名科。贯彻执行全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和办法。研究行政区划发展战略,拟订全州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支持兵团深化改革、向南发展,支持兵团具备条件的团场设镇;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毗邻省、地(州、市)的边界线勘界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管理。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纷;组织编制全州行政区划图;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组织、规范全州地名公共服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全州地名普查和编制标准地名图录典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勘界和地名档案。
负责人:洛志强 。联系电话:0996-2024045
(五)老龄工作科。拟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地方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统筹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协调促进养老服务新兴业态发展,参与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工作,协调推进智慧养老工作;统筹推动老年社会工作、为老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负责人:邱英英。联系电话:0996-25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