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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49号)文件,现将自治州2018年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改革有关情况予以上报,请审示。
一、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取消、免收、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我州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类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国家、自治区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及时通过非税征收系统进行变更、调整,并通知执收单位按时执行到位。同时,跟踪落实、监督检查停征、免征、取消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严禁超范围扩大减免政策,杜绝将已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变相征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清理规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清理规范目标和原则,认真对照《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从征收单位和缴费主体两方面入手,通知各执收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对本部门(单位)执收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经过对各种收费、基金的清理,我州没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家、自治区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没有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我州对包括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进行了停征及调整。通过以上项目的停征及调整,全州上半年约为企业减负2984.79万元(2017年上半年征收数)。截至目前,我州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共56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15项。累计取消、停征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28项。
二、落实收费公开报告制度,实行收费公示、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为了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受益面,深化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增加涉企收费透明度,我们依托门户网站及各执收部门制作收费公示牌进行宣传,目前各执收部门均已制作公示牌,同时将公示牌悬挂在收费场所,便于企业和个人知晓收费名目及内容。
认真落实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以及涉企收费的项目进行梳理、分类;严格规范减免、缓征、停征和取消收费项目管理,按照统一部署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将国家已公布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切实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提高收费项目透明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涉企的收费建立了独立的目录清单。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及财政厅相关要求,我州已将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通过巴州财政内外网等公共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并实行目录清单动态化管理,将根据国家、自治区收费政策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更新发布。
我州还实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年审公示制度,对所有的收费项目按单位在新疆管理收费信息网进行编报、审核和公示。2018年截至目前,州本级已审核公示122个单位的收费项目,还有31个单位正在接受审核,年审率达80%。
三、加强监督举报力度,强化企业和个人对乱收费问题的举报查处。
向社会公布自治州减负办(州经信委)、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举报电话。对于查实的乱收费,除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每年开展清理收费督察检查,对各县市及部门每年的收费情况进行清查,及时受理各种投诉,确保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
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四部门联合转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巴发改价﹝2018﹞1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要及时掌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建立收费公示长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实现“五分离(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五规范(规范中和监管关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规范财产关系、规范用人关系、规范管理关系),解决行会商会依附政府部门或利用行政影响力收费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已取消、停征、调整的相关项目不得已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目录清单内的相关项目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2.及时维护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的收费项目,确保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费项目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加强对各种收费项目的管理,不越权设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征收标准和扩大收费征收范围,建立和完善收费监管机制。
3.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保障,梳理了解有关执收单位免征收费后存在的资金缺口,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予以保障,确保相关单位减费政策实施后有序运转。
5.加强涉企收费减免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价费环境。
巴州财政局
2018年7月23日
(联系人:贾巍 联系电话:26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