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自治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共同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以“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为主题,以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为重点就业帮扶对象,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对比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统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县市残联要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并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各县市人社部门、残联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残疾人群体的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做到人员、岗位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意向清、基本技能水平清,为精准帮扶和实施援助提供支撑。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政策宣讲,做好职业指导;对技能不足的,开展项目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对照帮扶清单组织展专场网络招聘活动和做好慰问走访,帮助他们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符合条件的享受到就业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残联
完成时限:2021年1月
(二)春风行动。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联合农业、扶贫、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新春就业专场招聘会,做好各类企业就业招聘信息发布宣传,提供相关就业政策和法律咨询,帮助求职人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扶贫办、州妇联
完成时限:2021年2至3月
(三)家庭服务业专场招聘活动。以家政服务、健康护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家庭服务专场招聘会。让更多有意愿在家庭服务业就业的群众了解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前景,转变择业观念,选择到家政、托养、餐饮、物业等行业就业。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2至3月
(四)建筑行业专场招聘活动。以建筑建材、房地产、设计装潢、物业管理等行业为服务重点,开展建筑行业专场招聘会。面向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做好宣传,为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民用建筑行业提供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1年2至3月
(五)女性专场就业服务活动。结合迎“三八妇女节”活动,联合妇联、工会社区等部门组织开展女性专场招聘会,针对城镇失业女性、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和社区待业人员特点提供形式多样的就业岗位,做好岗位、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提供相关行业免费技能培训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多举措搭建平台帮助各类女性求职者就业。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妇联、州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1年3月
(六)物流行业专场招聘活动。以国际贸易、路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交通运输、物流行业为服务重点,做好物流行业岗位底数统计,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做好求职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11月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联合招聘活动。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做好岗位摸底统计,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推荐适合就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配套开展和做好岗位选择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1年3至6月、9至11月
(八)民营企业招聘月。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深入各企业了解招工用工情况和服务需求,积极收集企业岗位信息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岗位,及时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人社部门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意愿,并联合教育部门摸清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需求,工会、工商联要摸清各民营企业岗位提供情况,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1年4月
(九)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以第31个全国助残日为契机,面向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通过政策宣讲、需求登记、岗位推介、专场招聘等方式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营造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州残联
完成时限:2021年5月
(十)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已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对象,面向各类用工企业单位,搭建网络招聘平台,集中开展线上为主的系列特色专场招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以更实举措稳就业、惠民生。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5至7月
(十一)纺织行业专场招聘活动。以服装、服饰、纺织行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纺织服装产业企业为主,发布企业岗位需求,提供人才政策咨询、招聘应聘对接服务,为劳动密集型纺织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供需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纺就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8月
(十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将其全面纳入就业帮扶,做好实名制动态管理服务,对需要岗位信息的开展职业介绍,对需要求职技巧的提供职业指导,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就业困难的开展就业援助,让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1年8至9月
(十三)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以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扶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为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搭建双向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2月
(十四)就业扶贫行动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开展走访、恳谈、“送温暖”活动,了解实际需求,做好稳岗服务,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做好政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开展就业扶贫和稳岗就业政策咨询,结合实际开展专场招聘会、下乡进村入户送岗活动,帮助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十五)金秋招聘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了解重点企业缺工人数、空岗结构、招聘难点等情况,形成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结合岗位信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对招聘岗位进行分类,依托重点群体登记信息,分期组织开展精准化招聘活动。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1年10至11月
(十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深入校园开展就业招聘会、就业宣讲和指导会,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信息,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充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至12月
(十七)中央企业西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以新疆2021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系驻州中央企业挖掘提供一批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高质量就业岗位进行招聘,做好招聘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人社部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跟踪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并提供形影服务。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发挥牵头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预先向社会发布全年专项活动总体计划,组织开展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强化经费保障,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年专项活动的开展工作,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全年总体计划表及负责人名单上报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丰富活动内容。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人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推动政策与服务落实落地。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开展行业类、群体类有机结合、有效街接的专场招聘活动。县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重点群体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要做到月月有活动,持续提供就业岗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完成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部署的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开展特色化的专项服务活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举行。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对《就业促进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工作。要注重挖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形成信息及时上报,自治州将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各地创新举措和亮点做法,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强化总结评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活动的数据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完整准确的反映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要做好专项活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总结评估报告。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依据数据统计情况和总结评估报告,对各县市开展的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四、联系方式
(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巴 生 张宏伟
联系电话:2032893、2020766
传 真 号:2031759
电子邮箱:372940841@qq.com
(二)州扶贫办
联 系 人:杨春晓
联系电话:2037913
传 真 号:2018573
(三)州教育局
联 系 人:白晓华
联系电话:2012370
传 真 号:2012370
(四)州工信局(纺就办)
联 系 人:巴音
联系电话:2023940
传 真 号:2023940
(五)州住建局
联 系 人:艾力江
联系电话:2613539
传 真 号:2613523
(六)州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艾仁青道尔吉
联系电话:2024081
传 真 号:2024081
(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人:李娇
联系电话:2150727
传 真 号:2150711
(八)州邮政管理局
联 系 人:韦诚
联系电话:2619828
传 真 号:2619837
(九)州总工会
联 系 人:阿依努尔·艾力
传 真 号:2031776
(十)州妇联
联 系 人:苏诗雅
联系电话:2022013
传 真 号:2027812
(十一)州工商联
联 系 人:鹿鹏
传 真 号:2023557
(十二)州残联
联 系 人:郭奕馨
联系电话:2022579
传 真 号:261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