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3048号议案的答复方案
马秀艳代表: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破解基层卫生人才引进难题的提案》(第1253048号)议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按照《关于自治州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的实施办法》(巴人领组字〔2014〕1号),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编制限额内,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进行人才引进。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对引进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引进人选提交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试用期间享受本单位在编同等人员的工资待遇。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由主管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招聘职位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及用人需求上报招聘计划,经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在招聘工作中,我州采取以下做法引导人才到基层工作。一是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包括乡镇卫生院)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二是且末、若羌等五类艰苦地区单独设置笔试分数线。三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定向招考;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其他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通过以上措施,加大对乡镇基层人才引进倾斜力度,及时为基层补充人才。
三、增加医疗单位事业岗招聘数量问题
根据州党委工作要求,各县市、州直部门需增加事业岗人员的,需由州党委审批后方可开展。目前在岗的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岗人员,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需求,向同级党委申请用人指标,确定事业岗人员招聘数量后,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业岗人员的待遇参照同类在变事业单位人员,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兑现工资待遇。
四、医疗人才培训培养问题
根据自治区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相关人才培养政策规定,继续实施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根据自治区做好全科(助理)专业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相关人才培养政策规定,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并逐年增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毕业生分批次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五、财政提供医疗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解决紧缺人才住房问题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引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党委研究制定了《自治州紧缺人才认定及薪酬待遇审批方案(试点)》《自治州引进硕士研究生人才购房补贴操作方案(试行)》《巴州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试行)》,根据州党委常委会精神,目前上述优惠政策在高校、职业院校先行试行。
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向县、乡(镇)基层倾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向县、乡(镇)基层倾斜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新人社发〔2013〕132号)精神,在县、乡(镇)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岗位聘任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改善了基层人才的职级待遇,促进了基层人才成长和发展,调动了基层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
主管领导:车恒
职务: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96-2023319
承办人:康猛
职务: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6-2014591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