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1 | 博湖县伟业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及农用地膜生产建设项目 | 博湖县 | 博湖县伟业塑料制品厂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严禁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避免对周边农田造成污染或生态破坏。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浓缩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工序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严格控制热熔温度,减少有机废气产生;破碎工序采用湿式破碎,喷雾降尘,颗粒物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废旧滴灌带装卸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并采用地面硬化、封闭设施储存,减少扬尘产生。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1572-2015)表A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水沉淀池、冷却循环水池等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必须采取有效防渗措施,运营期清洗、冷却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生产季结束后沉淀池内废水自然蒸发。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污车清运至博湖县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分拣废物中农作物桔梗收集后外售周边养殖户,石块、土块等用于厂区道路平整清洗产生的废渣及泥沙自然晾干后用于厂区内道路平整。不合格品、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过滤网片外售回收利用;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及机油桶、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沉降粉尘、熔融废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严防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做好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储存管理,严禁废旧地膜和生活垃圾无序堆存。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通过焚烧处理各类废物。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建立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八)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项目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合理规范处置各类废弃物,避免污染物残留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
无 | 无 | 无 | 冯新琴0996-2108807 |
2 | 新疆且末县巴什干克1号矿段金矿炸药库建设项目 | 且末县 | 新疆蓝景能源有限公司 | 在项目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扩大项目用地范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并统筹做好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全过程开展环境工程监理,定期向且末县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加强通风、严格作业管理等有效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进行定期清运,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C级标准,用于项目区周边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不外排。 (四)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废弃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分类贮存在相应库房内,定期交由爆破器材销售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防止物料泄露等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等规范的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等要求进行民爆物品的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21668-2008)要求装卸和押运。运营期要求在库区设置消防水池和事故水池各1座,并严格落实库区分区防渗。严格炸药储存管理,爆破器材的运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按指定路线运输。配备充足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储存库的日常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无 | 无 | 冯新琴0996-2108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