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1 | 焉耆县疆南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6号砂石料矿开发项目 | 焉耆县 | 焉耆县疆南城投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严格控制采矿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占地、扰动,减少对周边植被的影响;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严禁随意开设便道。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焉耆县疆南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焉耆县建筑用砂16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要求,做好施工期和开采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闭矿后及时拆除临时地表建筑物,恢复受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和生态功能。加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教育,限制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减少对周边草地、植被等自然生态的影响和破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料仓进料口设置喷淋降尘措施,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输送带,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挖掘机开采时采取移动式雾炮机等除尘措施,物料装卸点设置在封闭库房内。加强物料堆存管理,成品堆放区设置为封闭库房,原料堆放区、表土堆场采用篷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加强物料运输管理,物料转运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及时冲洗,矿区道路做好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机械设施管理,机械设施尾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国家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废气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理运至焉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表土用于复垦覆土,沉淀泥沙、除尘灰、废弃粉砂等回填采坑。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 | 无 | 无 | 冯新琴0996-2108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