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巴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截至2025年6月底,巴州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4项;转办巴州130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巴州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自治州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督察整改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了党委统揽、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整改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编制整改方案。州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对照自治区整改方案内容,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研究制定《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县市、各部门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对照自治区整改办《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等六个配套制度和办法的通知》结合巴州整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自治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等4个配套制度和办法,确保科学、规范、有序推进督察整改。落实清单化调度管理,对照方案各项内容要求,严控时间节点,每月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口径清单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全面梳理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清单化调度报告。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提高能源利用率。督促有关县市和企业,开展节能审查复核项目“回头看”和节能监察工作,“一企一策”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巴州锐源通化工有限公司(原巴州东辰)3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经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评估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二)落实钢铁行业冶炼产能整改。停用以铸造名义建成的1座588立方米炼钢用生铁高炉。对自治州辖区内钢铁、水泥、火电、焦化、陶瓷、砖瓦建材等24家涉气重点行业及工业企业堆场、料场等所有涉及无组织排放情况组织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三)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水资源费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完成2022年水资源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在已有的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积极实施高效节水农田建设。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整合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因地制宜开展高效节水农田建设。目前,34.5万亩的补建任务已全部建设完成。 (五)推进中水回用项目工作。全面排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基本情况,建立中水回用台账,全面推动开发区再生水回用。编制完成《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立项工作。建成中水回用厂并投入使用,目前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出水稳定达标,污水处理厂设施和再生水设施运行正常。 下一步,巴州党委、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胸怀“国之大者”,增强大局意识,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巴州新篇章。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