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 1 | 特变电工祁曼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若羌县 | 若羌县同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米和100微特斯拉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设备,常态化开展电磁水平监测;输电线路临近附近居民类保护目标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10千伏/米;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选址选线,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扬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土石方进行苫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工艺,施工活动集中在白天,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特变祁曼220千伏升压站施工营地的化粪池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完成迹地清理工作。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输电线路起点(特变祁曼220千伏升压站)及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终点(祁曼750千伏电站)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输电线路检修产生的废弃物及垃圾带回特变祁曼220千伏升压站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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