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台账 | ||||||
| 序号 | 举报对象 | 举报内容 | 举报时间 | 污染分类 | 办结情况 | 回访情况 |
| 1 | 库尔勒博旺动物医院 | 本人就申请到的贵单位的公开信息和答复称,动物医院在三腔手术获批之前禁止实施三腔手术。 库尔勒博旺动物医院于2024年12月4日才获得库尔勒市生态环境局的三腔手术的环评,2025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但是该院在网上公开可查阅的信息显示早在2023年7月就已经开展了三腔手术,本人就该情况在2025年12月电话进行过举报,但后续询问得不到任何回复。望贵单位重视该情况并对该行为予以核查。 | 2026年1月2日 | 三同时手续 | 四、调查处理情况 (一)法律适用 该单位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和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开展动物三腔手术的行为,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动物三腔手术涉及的诊疗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属于建设项目范畴,其开展相关诊疗活动需以环评文件获批为前提,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展经营性行为,构成“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该动物医院三腔手术对应的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使用,构成“未验先投”违法行为。 (二)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鉴于案件存在以下法定从轻或不予处罚情形,符合法律适用原则: 1. 无主观过错且主动补救:该动物医院负责人对“动物诊疗许可与环评审批的法定衔接要求”存在认知偏差,无故意规避环保审批的主观恶意;在知晓相关法律要求后,立即主动完成环评报批及验收手续,于2024年12月4日取得《关于库尔勒博旺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批准文号:巴环评价函〔2024〕304号),2025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积极纠正违法行为。 2. 未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经现场核查,该动物医院已配套建设相应污染防治设施,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水等均按规定处置,未发现医疗垃圾非法处置、医疗废水超标排放等危害后果;且2025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中因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较小将纳入豁免范畴,后续将无需再履行环评审批程序,该单位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生态环境危害。 3. 法律适用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当事人整改态度,该案件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三)处理决定 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库尔勒博旺动物医院“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处罚,同时作出以下处理:1. 对该动物医院负责人张世博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专题教育,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的法定程序及法律责任,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法情形。2.要求该动物医院提交书面承诺,确保后续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流程,主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 3.组织全市动物诊疗机构普法培训,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单,围绕动物诊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守法要点开展宣讲培训,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管理,提升行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 经回访,该投诉人祁宸聿对不予立案处罚办理结果不满意。 |
| 2 | null | 最近冬天2个月左右,每天早上上班路过美克化工门口都能闻到一股恶臭味,下班之后经常看到在晚上大面积的排放废气,并且闻到恶臭,臭味随风向飘到室内,我家住在机场路附近,也能经常闻到恶臭。之前投诉过当地环保部门,调查完说不是美克在排放,但是住在附近的人都能看到排放,另之前的化肥厂也于2025年7月停产,不存在排放废气,附近也没有污染企业。 | 2026年1月4日 | 大气异味 | 经核查,关于您反映“最近两个月左右,每天早上上班路过美克化工门口都能闻到一股恶臭味,下班后晚上也常看到大面积排放废气,且臭味随风飘入室内。我家住在机场路附近,也能经常闻到。之前投诉过当地环保部门,调查称非美克排放,但附近居民都能看到排放。此外,之前的化肥厂已于2025年7月停产,不再排放废气,此前认为附近无其他污染企业”的问题,现将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1. 接到反映后,开发区环保局联合巴州生态环境局、null组成专项排查小组,按实时主导风向及您反映的点位(园景城、邮政大厦附近),连续4天开展白天+夜间专项排查,未发现明显异味。 2. 环保局工作人员邀请您一同前往null周边巡查,经辨别,您反映的异味源并非该公司。 3. 根据您的描述,我们同时对美克化工周边进行排查,发现机场快速路东侧的美盈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异味,疑似类似面粉发酵的气味。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排查,确认异味源于其污水处理厂好氧池未封闭,导致恶臭扩散。执法人员要求美盈化工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封闭污水处理厂好氧池,杜绝异味排放;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定期开展异味排查;三是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后续,开发区环保局将持续关注此类环境问题,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经电话回访,您表示满意。 承办单位: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经电话回访,满意. |
| 3 | 塔指小区 | 光污染,现在冬天,天亮的晚一些,想让他们关掉正对着居民楼的灯,他们开背对着我们这栋居民楼的灯也可以用也不影响。 | 2026年1月19日 | 光污染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反映“光污染,现在冬天,天亮的晚一些,想让他们关掉正对着居民楼的灯"的问题,根据《库尔勒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库党办字〔2021〕19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与住建部门确认,该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请您向库尔勒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2345”。 | / |
| 4 | 和什力克乡水库(洁源排水公司) | 路过和什力克乡,老远发现有人抽污水浇地,这么大个污水池也不防护一下,万一有人掉下去很危险,我想问一下这个污水能浇地吗,对人身体有没有伤害呢。 | 2026年1月19日 | 私人抽水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在投诉反馈问题至前期已要求该公司对中水库进口架设栏杆围挡,并在水库围堰周边设立“禁止私自取水用水”等宣传提示,库尔勒金城洁净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接到此次投诉后,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库管理,杜绝此类违规风险隐患,保障中水排放安全合规,该公司已落实以下管控措施:1.在污水处理库进口关键点位新增高清监控设备,对污水处理库进口车辆及人员实时监控,便于日常监管及后续问题溯源;2.增加巡检频次,对接和什力克乡政府,建立政企联动监管机制,将污水处理库纳入重点巡检范围,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及时制止各类可能出现的违规作业行为,动态清理抽水泵。 | 1月30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投诉人反馈核查处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5 | 库尔勒市迎宾路北段福安新寓一号楼二单元503 | 每周三四次晚上十二点开始吵架,每次吵到三四点,声音巨大说的什么都能听清。 | 2026年1月23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三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 6 | 尉犁县大西海子水库西北22公里处 | 刘海英(刘永强)在尉犁县大西海子水库西北22公里处,金鹿村西南6.6公里处非法开荒200多亩。 | 2026年1月24日 | 非法开荒 | 张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三十四条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责第3条:“林业林草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地、草地生态环境管理,组织开展林地、草地土壤类别划定工作“;第4条:”林业林草局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治理沙化、荒漠化土地等典型区域“。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林业林草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对该问题的职能分工以及投诉渠道表示理解,已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7 | 和静县南干渠附近荒地 | 离南干渠不到15米地方倒建筑垃圾,破坏其他草地。 | 2026年1月24日 | 建筑垃圾铺设道路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不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辖范围。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问题转交和静县住建部门,如有其他问题,已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和静县分局转县住建局现场核查答复 |
| 8 | 和静县南干渠附近荒地 | 离南干渠不到15米地方倒建筑垃圾,破坏其他草地。 | 2026年1月24日 | 建筑垃圾铺设道路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不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辖范围。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问题转交和静县住建部门,如有其他问题,已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和静县分局转县住建局现场核查答复 |
| 9 | 库尔勒市朝阳路文雅苑小区4号楼 | 早上6点居民楼下施工噪音。 | 2026年1月30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三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 10 | 库尔勒市西尼尔镇浆粕小区附近 | 这个厂子疑似老厂排放工业废水严重影响到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卷尾沙蜥卷尾沙蜥(新疆常见沙蜥属,如南疆沙蜥、叶城沙蜥等)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23年第17号公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 。动物已经严重受到污染精神萎靡拒绝吃食此地快要灭绝。 | 2026年2月2日 | 野生动物保护 | 刘宇轩同学,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与你电话沟通,巴州生态环境局暂进行不受理操作。原因如下:1.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三十四条第5项:“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研究提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的规定,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林业林草部门监督管理职责;2.你通过网络举报方式反映的地理位置在成都市,地理位置定位不准确,经沟通,应该是库尔勒市西尼尔镇浆粕小区;3.你所反映的“这个厂子疑似老厂”,问题主体不清晰;“排放工业废水严重影响到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卷尾沙蜥”,问题描述不清晰,未能明确有关生态保护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经过研判,工作人员已与你互换联系方式,待有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线索后,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进行反映。 | / |
| 11 | 尉犁县嘉乐塑料制品加工厂 | 1.工厂无环评手续 2.厂房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 3.工厂用水为农田水。 | 2026年2月8日 | 三同时手续 | 四、整改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该单位对厂房内剩余的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彻底拆除,并邀请属地管理部门尉北管委会共同监督该单位整改。同时,尉犁县分局将“厂房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工厂用水为农田水”线索分别移交至尉犁县自然资源局和水利局。3月30日,尉犁县分局与尉犁尉北管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已将厂房内全部生产线拆除完毕,完成问题整改。 | 2026年2月10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尉犁县嘉乐塑料制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该单位已将设备全部拆除并搬走。2026年3月30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邀请尉北管委会共同进行现场检查,问题已整改完毕,尉北管委会工作人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12 |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有超大废烟异臭。 | 2026年2月17日 | 工业废气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2月18日,巴州生态环境局立即统筹部署,组织州级执法人员与和静县分局同步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同时协调库尉轮联合监测站进行大气采样监测。经现场核查确认,该企业存在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粉尘排放明显等涉大气环境问题。 四、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和静县分局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并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粉尘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已于2026年2月28日自行停产,开始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及无组织粉尘治理等工作。 | 2026年3月30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举报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13 | 个人行为 | 开车上湖边非铺装沙漠区域,破坏生态环境。 | 2026年2月19日 | 其他 |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事人及涉事车辆均已离开现场,无法核实具体破坏行为及责任主体;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和硕县金沙滩景区管委会,在该区域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相关规定,不在非铺装沙漠区域随意行驶,共同守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 / |
| 14 | 疆瑞赛科零农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 地膜回收厂没有生产,在公共空地堆积大量地膜,造成附近地膜污染。 | 2026年3月1日 | 固废 |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投诉中反映的是巴州森泰null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棉尘及废短绒贮存、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润鹏节水器材厂的废薄膜贮存,存在乱堆乱放情况,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导致废短绒、废薄膜扬散到树林、果园中。开发区环保局现场要求2家企业立即清理厂区乱堆乱放物料,清扫树林、果园中的废薄膜,采取覆盖等措施有效防扬散,防止短绒、废薄膜扬散。目前,巴州森泰null加工有限公司、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润鹏节水器材厂已对厂区废短绒、废薄膜进行清理,同时对除尘设施进行了检修维护,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短绒、废薄膜扬散的影响。 | 2026年3月16日,开发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与投诉人联系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核查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 15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润鹏节水器材厂 | 废短绒、废薄膜扬散到树林、果园中 | 2026年3月2日 | 固废 |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投诉中反映的是巴州森泰null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棉尘及废短绒贮存、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润鹏节水器材厂的废薄膜贮存,存在乱堆乱放情况,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导致废短绒、废薄膜扬散到树林、果园中。开发区环保局现场要求2家企业立即清理厂区乱堆乱放物料,清扫树林、果园中的废薄膜,采取覆盖等措施有效防扬散,防止短绒、废薄膜扬散。目前,巴州森泰null加工有限公司、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润鹏节水器材厂已对厂区废短绒、废薄膜进行清理,同时对除尘设施进行了检修维护,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短绒、废薄膜扬散的影响。 | 2026年3月16日,开发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与投诉人联系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核查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 16 |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富丽达) | 该厂区多年以来半夜排放有臭味的气体,今天开着窗户透风,有一股臭味满屋子都是这个味,这问题多年以来一直存在,就在5点开始排放,6:20最为明显,已经严重影响到大家的健康了,是要把我们毒死吗,附近都是居民区。 | 2026年3月14日 | 大气异味 |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6 年 3 月 15 日、16 日、18 日,执法人员艾则孜、赵俊先后多次对投诉区域开展现场核查,并对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富丽达)及周边区域进行异味排查,未发现明显异味。同时调取周边企业近期在线监测数据,企业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无异常工况。 | 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投诉人,向其反馈现场核查情况,并告知受近期气温、气压、风向等综合气象因素影响,异味气体来源具有不确定性。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相互留存联系方式,确保异味发生时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锁定异味源并及时处置。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
| 17 | 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某小区 | 凌晨后半夜,刺鼻异味呛醒,今年第三次。 | 2026年3月16日 | 大气异味 | 李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住宅小区后半夜闻到焚烧气味的问题已收悉,经当晚110民警排查,疑似附近农民焚烧农业废弃物造成。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农业农村局监管,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文件职责分工,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农膜、农业废弃物的禁烧管控工作,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当地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 | / |
| 18 | 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某小区 | 后半夜焚烧,空气中刺鼻气味,房间里睡觉被呛醒,今年第三次,没有人管,打12345没人接。 | 2026年3月16日 | 大气异味 | 李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住宅小区后半夜闻到焚烧气味的问题已收悉,经当晚110民警排查,疑似附近农民焚烧农业废弃物造成。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农业农村局监管,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文件职责分工,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农膜、农业废弃物的禁烧管控工作,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当地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 | / |
| 19 | 迎宾路和合家园小区48号楼旺旺烧烤烤鱼 | 餐饮油烟异味扰民。 | 2026年3月16日 | 餐饮油烟 | 尊敬的文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库尔勒市迎宾路48号楼商铺旺旺烧烤烤鱼油烟直排“问题,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二十一项第3条:州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餐饮油烟问题应属住建局监管。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20 | 和硕县清水河农场第五小学东边50米处的养鸡场 | 长期排放恶臭气体,严重污染空气与生活环境,危害村民健康,请求依法查处、立即整改、消除污染。 | 2026年3月20日 | 大气异味 | 三、现场核查情况2026年4月22日,和硕县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处理。和硕县鸿宇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和硕县光明社区光明路文化巷37号,现有1个鸡舍,存栏约20000羽蛋鸡。检查当日,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厂区东侧场地堆有约3立方米鸡粪,有明显恶臭气味。厂区东北角1号鸡舍的排风设施未安装防治污染设施,废气向围边飘散,围墙外有明显异味,根据投诉内容,和硕县分局对投诉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投诉内容属实。四、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核查确认,该单位的行为已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当事人予以承认违法事实,并立即整改。一是已将院内堆存的鸡粪清理拉运,确保鸡粪不落地,每日清理。二是2026年4月30日对1号鸡舍的排风口安装长11米、高4.2米围挡,圈舍废气不向围墙处吹散。三是承诺于2026年7月30日将现有蛋鸡全部出栏,该单位不再从事饲养,消除环境污染。 | 回访情况2026年4月29日和硕县分局工作人员对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投诉人表示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 |
| 21 | 轮胎回收加工厂 | 天山西路有一家无任何手续的轮胎回收加工厂,为躲避制裁晚上加工白天休息,粉尘和异味很大。多次被举报,有人通风报信均没被查处,建议异地查处。 | 2026年3月20日 | 三同时手续、烟粉尘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3月23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艾尼瓦尔江·艾乃吐拉、通古力克,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库尔勒鲁东废轮胎回收厂检查发现,该厂正常开展业务,未能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以及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备案手续。库尔勒鲁东废轮胎回收厂建有废旧轮胎破碎,磨粉生产线1条,现场检查期间未生产,有明显生产痕迹,磨粉生产线未配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设施,废旧轮胎粉碎、筛分、输送环节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明显,现场可见地面粉尘堆积。 四、调查处理情况 2026年3月24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库尔勒鲁东废轮胎回收厂企业负责人梁孝红到库尔勒市分局接受调查询问,并要求该厂务必在2026年3月26日前拆除厂区所有生产设备,加强现场管理,防治扬尘污染。 | 2026年3月27日至今,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多次致电投诉人反馈现场核查情况,但投诉人电话均为关机状态,无法进行有效回访,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形式向投诉人发送办理结果。 |
| 22 | 库尔勒秦华工贸有限公司 | 将垃圾和油漆以及生产垃圾埋入土里。 | 2026年3月20日 | 固废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3月22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通过投诉人提供的图片资料,对照图片区域对周边40米 x40米x5米区域进行了开挖,发现所投诉区域在施工过程中确有普通生活垃圾进行了填埋,但未发现有油漆等危险废物等物品。依据职能部门管理权限,生活垃圾属于库尔勒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监管,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库尔勒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驻塔什店中队执法人员,对库尔勒秦华工贸有限公司擅自在施工过程中将生活垃圾进行填埋的问题移交库尔勒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驻塔什店中队进行依法处理。 四、调查处理情况 库尔勒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驻塔什店中队已对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所填埋生活垃圾清理后交于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置。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严格对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合规化管理,认真执行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细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分类管理,确保危废暂存、处理合法合规。 | 2026年3月23日、24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李森与投诉人进行8次联系均未接通电话,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投诉人办理情况。 |
| 23 | 尉犁县通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该厂在既没有立项,也没有环评的前提下,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沥青重油废渣,随意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生态破坏。 | 2026年3月25日 | 三同时手续、固废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3月23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张鹤朋、周鹏对巴州通达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当日,该企业处于停产中。通过网上国电APP查询,该企业(户号6502181731780)2026年以来无用电记录,不存在生产情况。检查时发现周边有3处沥青混凝土堆放点(合计约1立方米),已现场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清理。未发现投诉反映的“沥青重油废渣,随意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生态破坏”情况。2026年4月3日,尉犁县分局再次对巴州通达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对2026年3月23日检查反馈的问题完成了整改。 2026年5月9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巴州通达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周边例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水洗砂生产线的洗砂废水直接排至东侧空地,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进行现勘和调查询问,经调查了解,该公司自5月初开始运行调试水洗砂生产线,目前涉及废水乱排的违法行为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举报件照片情况:投诉照片中水印显示拍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之前。但检查时企业停产中,无生产痕迹,难以进一步调查固定证据,因此暂不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四、调查处理情况 该企业周边3处合计约1立方米的沥青混凝土堆放已清理完毕,同时承诺在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生产。目前正在对水洗砂生产线废水乱排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后续,我局将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2026年5月11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24 | 库尔勒国创煤炭销售公司 | 露天堆煤厂,无任何防尘设施,无人管,污染环境。 | 2026年3月28日 | 大气扬尘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4月1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举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通过投诉人提供的图片资料,对照实地现场煤炭堆放情况,现场有部分煤泥和原煤未进行覆盖,厂区路面也未进行日常洒水降尘,在筛选煤炭过程中也未进入封闭的厂房,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该公司为搬迁企业,要求企业一是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按照批复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二是在环保相关手续办理期间,对厂区煤泥、原煤进行覆盖处理,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在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粉尘的污染;三是限期对厂区堆放的煤泥、原煤进行销售处理,只销售不采购。待相关环保手续批复后,按照批复要求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落实环保相关规定,杜绝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发生。企业已对厂区煤泥、原煤进行全覆盖,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 | 2026年4月15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向投诉人进行回访,同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25 | 尉犁中迁LNG工厂 | 随意把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到公路上,排放到沙漠里,厂区前面的公路,和厂区后面的沙漠里。到处都是。 | 2026年3月30日 | 废水 | 四、调查处理情况 该企业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非铺装路面的抑尘,生产废水委托处理,不外排。尉犁县分局针对2026年4月30日现场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要求该单位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并做好运维档案记录、对污水收集罐的栏杆加固、周边杂物及时进行清理。该公司2026年5月9日向尉犁县分局提交了阶段性整改报告,该公司已规范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运维管护记录,加固了收集罐的护栏,完成厂区周边杂物清理等整改工作。我局将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2026年5月6日、5月13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26 | 库尔勒市冠农花园城邦小区物业 | 我是库尔勒市冠农花园城邦小区居民,我于2009年购买住房,该住房是当年库尔勒市推荐的环保节能住房,核心卖点为地源热泵,当时购买房价远超其他住房价格。2026年3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水利局以整改环保督察为名,强行封停,关闭小区供热、制冷装置,请求公开库尔勒市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当年合法审批的就一个函就封停了。 | 2026年3月31日 | 咨询类 | 尊敬的刘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与您电话沟通,巴州生态环境局在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已提前为您对接住建部门,您的疑问已由住建部门为您解答。另一方面,关于您反映“强行封停,关闭小区供热、制冷装置“以及“需要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的这个诉求,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住建部门向您答复,您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27 | 新疆金精美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纺织服装产业园16号厂房。 1、该企业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该企业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投入生产经营,属于“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 3、该企业在厂房外侧乱堆乱放固废,包含:废油桶及生产废料(见附件照片); 4、该企业厂房里面用完的废料桶乱堆乱放,没有危废暂存间,包含:油墨废料桶,其他稀释剂废料桶(见附件照片); 5、该企业厂房内没有任何环保设备设施,刺激味道大,通风条件不好(见附件照片)。 | 2026年3月31日 | 三同时手续、固废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开发区环保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责令企业全面整改,整改要求如下:1.立即清理厂区内外乱堆乱放的废油桶、生产废料,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标准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墨桶、稀释剂桶等危废专区存放、建立台账、规范管理;3.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全面改善车间通风条件,有效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4.待取得环评批复后,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意见建设,并限期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违法行为。 | 2026年5月22日,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28 | 焉耆县广熠热力有限公司 | 秉着不越级举报一直等到现在,社区工作人员一直安抚情绪有问题告知他们让他们解决,但如聊天记录这个话题在我们这个居民区提出来不止一次了,每次都有各种理由搪塞带过,自从热力公司建在居民区前到至今只有前两年没有过多噪音和难闻的浓烟味和烧废料的味道,之后开始几乎每天都是丁玲哐当的噪音,噪音其实也能忍,但次数越来越多的烧废料产生的浓烟覆盖了整片居民区,没有一个人的院子是干净的每天都是烟雾飘过后留下的灰,这几年周围邻居包括我们一家呼吸问题一直缠绕我们,气管炎一直反反复复根本没好过,就算他们要工作要运行让我们理解那我们的身体健康呢?这份举报实在是忍无可忍找不到人解决才不得已报上,希望引起关注,我们只需要自己的健康问题收到保障,远离这些臭烟费烟,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我会不断的像各个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现在打着这份举报内容我也是鼻腔难受到呼吸苦难在写,我们住在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区域本不该受到这种对待和漠视,只是需要供我们正常生活的新鲜空气。 | 2026年4月1日 | 噪声、大气扬尘 | 二、核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2日对焉耆广熠热力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本次投诉举报内容部分属实。1、针对厂区噪声的问题,经核查,该单位2026年4月1日正式停炉,噪声来源为该单位进行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中产生的;2、针对难闻异味的问题,经核查,现场未发现存在难闻的浓烟味和烧废料的味道;3、针对粉尘的问题,经核查,该单位厂区内存在露天堆放的炉渣,未进行遮盖。 三、投诉举报是否属实 经核查,焉耆广熠热力有限公司的投诉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四、调查处理情况 广熠热力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巴州生态环境局焉耆县分局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1.规定锅炉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的时间,禁止在中午12点至15点以及晚间20点以后进行维护工作;2.要求该企业立即清理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炉渣,并把厂区地面清理完毕。该企业已于4月4日完成整改。 |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强企业监管,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相互留存联系方式,确保出现噪声扰民及异味扰民时,执法人员能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4月15日,焉耆县分局执法人员艾尼·吾甫联系投诉人并告知投诉人核查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 29 |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群众来信举报:金特钢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环保设施缺失,长期违法排污 烧结机未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相关问题多次整改未落实,烟气未经处理直接 对外排放。 夜间恶意停运环保设备,逃避监管 2、长期在夜间停运炼铁、炼钢、烧结工段全部除尘风机及环保设施,废气、粉尘无组织直排,对周边环境影响恶劣,严重影响群众出行与身体健康。 3、废渣违规倾倒,废水直排河流 工业废渣违规倾倒至墨脱萨拉铁矿区域;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开 都河,对水体、土壤造成持续性污染,环境风险突出。 | 2026年4月1日 | 大气污染 | 三、核查及处理情况 2026年4月起,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陆续收到该企业相关平台信访投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重点信访件。结合多轮现场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1,经查不属实。依据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该公司烧结机机头、球团工序仅需配套建设脱硫装置,无脱硝设施建设要求。目前企业DA023烧结机头烟气排放口、DA011球团烟气排放口均已配套建设脱硫设施,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问题2,经查部分属实。调取该企业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历史数据、核查企业2025年1至4季度自行监测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核对厂区昼夜用电台账后,未发现企业夜间擅自停运除尘风机及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情形。其中反映的无组织废气问题属实,2026年1月7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1080烧结机尾带冷机、炼铁高炉、炼钢厂房等点位存在废气无组织逸散问题,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2月26日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3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罚〔2026〕3-2 号),处以罚款87500元。 问题3(废渣),经查不属实。新疆和静县莫托萨拉铁锰矿原隶属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归属新疆金特和钢有限公司,矿区距巴仑台镇直线距离21千米,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仅对外销售铁、锰矿石原矿,无选矿生产工序,不产生生产废水。该采矿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巴环控函〔2009〕103号),2023年10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采矿许可证到期,自2019年初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及生活垃圾,其中采矿废石统一集中堆存于采矿区斜井南侧临时废石场,废石场配套建设截排水沟、底部挡渣墙等防渗、导流防护设施;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经核查,矿区废矿石贮存于废石场内,未发现工业废渣违规倾倒、乱堆乱放等违法问题。 问题3(废水),经查不属实。企业配套建设6500m³/d处理规模中水站,生产废水处置后全部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300m³/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入中水系统。未发现废水外排问题。 |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新疆和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核查。经查,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针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外排情况,此前2026年1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080烧结机尾带冷机、炼铁高炉、炼钢厂房等点位存在废气无组织逸散问题,和静县分局依法立案查处,2月26日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3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罚〔2026〕3-2 号)。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30 | 新疆生弘本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我的土地与该厂只有一墙之隔,该厂于2023年将废水排入我的土地,致使大量泥沙堆积在土地中,废水流淌之处香梨树死亡,废水流经区域无法正常耕种,临近厂区一侧都是从厂房扔出来的垃圾,2023年与厂区相关负责人联系,当时只是将水管接口进行封堵,但是污染所致的泥沙,垃圾未清理,致死果树未赔偿,2024年和2025年又有大量泥沙流入我家土地,严重影响我正常种植,2026年4月与相关负责人王新伟联系,态度极差,根本不解决问题。 | 2026年4月7日 | 废水污染 |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多方联系对接。首先,加工厂主体已不存在,主要负责人不在库尔勒,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督促该厂负责人配合处理相关投诉工作,4月13日该厂负责人曾某派张国强代表处理该投诉问题;其次,铁克其乡阿瓦提社区与投诉人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内容是按照投诉人要求清理完堆积的泥沙,并在阿瓦提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上备案签字;4月16日张国强代表该厂组织4名工人,对流入投诉人香梨园的泥沙进行了清理,4月17日上午完成清理,投诉人表示认可;关于投诉反映致死果树未赔偿的问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已告知投诉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 2026年4月20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铁克其乡阿瓦提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达反映问题现场,现场见面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
| 31 | 巴州贵昌建材有限公司 | 烟气超标,开车路过烟气刺鼻。 | 2026年4月9日 | 大气污染 | 三、现场核查情况 执法人员登录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对该公司今年生产以来废气排放监测数据进行非现场检查,通过核查,该公司近期未出现监测数据超标情况。库尔勒市分局也未接到该公司监测数据超标的异常报告。博斯腾湖科学研究所也未推送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线索。2026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旁路偷排、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超标排放的问题。库尔勒市分局将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与巡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 2026年4月15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向投诉人进行回访,同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32 | 焉耆县水利局 | 我叫林友富,电话:18299189038,本人于2017年通过公开拍卖合法取得新疆焉耆相思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31年),该湿地总面积50平方公里,是博斯腾湖尾闾、荒漠区稀缺淡水湖及国际候鸟迁徙重要驿站。自2025年底起,焉耆县水利局在未出具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停止生态补水、拒绝核发用水指标并封堵水井,导致湖面萎缩、鱼类死亡、候鸟锐减、植被枯死,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据巴州林草局2024年11月公开信息,当地曾协调输水700万立方米,证明具备补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新疆湿地保护条例》,保障湿地生态用水是相关部门法定职责。鉴于湿地生态退化已处于不可逆边缘,恳请局长督促立即恢复生态补水、核发用水指标,核实断水行为合规性并督促整改,同时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 2026年4月13日 | 纠纷 | 尊敬的林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三十四项第3条:“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地、草地生态环境管理,组织开展林地、草地土壤类别划定工作”;第6条: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草地、湿地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 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林业和草原局管理职责,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州林业和草原局反映,您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理建议表示理解。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33 |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乌蔚高速黄庙一号大桥旁一企业排防烟未经处理。 | 2026年4月17日 | 大气污染 | 三、核查及处理情况 结合投诉附带现场照片,问题点位为该企业DA023烧结机头烟气脱硫塔排放口。该DA023排放口配套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污染治理设施,不存在未经处理直排问题。因该排口烟气工况流量大,小时烟气排放量超50万立方米,外排扩散视觉效果明显;加之烟气温度较低、湿度偏高,易造成气溶胶凝结聚集,导致排放烟气呈现蓝烟观感并伴随拖尾现象。前期2026年4月22日(企业于2月28日停产、4月13日起逐步恢复生产,核查期间生产工况正常),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在企业复产后采样监测,发现该DA023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超标,判断主要系维保人员除尘不到位所致。针对该违法行为,和静县分局于2026年4月30日立案,5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巴环罚〔2026〕3-10号),同步责令企业加强维保并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2026年6月10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举报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34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晨兴小区基站 | 库尔勒市建国北路晨兴二号小区。2号楼1单元701室联通公司在这里违规设置通讯基站。通讯基站的设立没有经过这个单元业主的同意。该基站设备(含散热风扇、电源柜等)24小时运行,产生持续性低频“嗡嗡”声及振动。在701室主卧室内安装了一个柜式空调室内机,室内柜机24小时运行,特别是夜间,噪音穿透墙体,导致失眠、居民神经衰弱],已构成严重的噪音污染,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居住区声环境质量的规定。库尔勒市出现过在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中通报过类似的通讯基站噪音扰民的时间。最终的结果都是消除噪音源,搬迁设备。所以现在2号楼1单元601室、501室、401室、301室、201室的诉求就是拆掉701室内通讯设备,消除噪音污染。 | 2026年4月17日 | 基站噪声 | 尊敬的李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联通公司在建国北路晨兴二号小区2号楼1单元701室架设基站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四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35 | 新疆和静县泰和小区物业公司 | 垃圾桶离我家院子太近,恶臭异味难闻,垃圾满院子都是。 | 2026年4月18日 | 生活垃圾 | 尊敬的张女士: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住宅楼单元门口垃圾箱异味问题已收悉,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该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36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晨兴小区基站 | 群众通过厅长信箱反映:库尔勒市建国北路晨兴二号小区的联通通讯基站噪音扰民,详见附件,请于4月23日前办结,并将核查报告蓝信发至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科。 | 2026年4月20日 | 基站噪声 | 三、调查处理情况 4月22日上午,市分局第一时间与投诉人详细核实投诉事由、具体诉求及受影响情况。一是会同联通库尔勒分公司基站负责人对站房实地核查发现:该站房共计94.92平方米,三室两厅,有三个房间装有基站设备,主卧设备有BBU 950980,客厅放有放有X8 OT, 次卧放置电信设备。其中主卧(与投诉人房间相对应的卧室)有1立式空调持续降温作业,空调和设备老化,积尘较厚。客厅有大功率风扇正在运行。 二是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尉轮联合监测站,于2026年4月22日12时,对投诉人反映的辰兴2号小区2号楼1单元401室主卧开展现场等效A声级监测。经检测,该点位等效连续A声级Leq实测值为29.5dB(A)。对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2类区A类房间昼间等效声级限值为45dB(A),初次监测结果符合标准。经与投诉人沟通,其提出401室不具备完整监测条件,申请变更至同单元601室主卧开展夜间复测,同时要求在常规等效声级监测基础上,增加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倍频带声压级检测,严格按照2类区A类卧室敏感房间标准,实行等效声级、倍频带声压级双重指标评价。 4月23日凌晨,市分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辰兴花园2号小区2号楼1单元601室主卧室内,开展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专项检测,按2类区A类房间(卧室类敏感室内)执行表2等效声级限值与表3倍频带声压级限值双重评价。检测结果显示:等效连续A声级Leq实测值为25.0dB(A),对照GB22337-2008表2中2类区A类房间夜间等效声级限值35dB(A),实测值低于限值要求;各倍频带声压级实测值分别为31.5Hz:30.5dB(限值72.0dB)、63Hz:33.4dB(限值55.0dB)、125Hz:32.2dB(限值43.0dB)、250Hz:26.1dB(限值35.0dB)、500Hz:19.6dB(限值29.0dB),各频段实测值均满足限值要求。本次监测数据完整、方法合规,等效声级与倍频带声压级双指标均达标,可判定该点位不存在基站噪声超标情形。 | 市分局已向投诉人如实反馈全部监测数据及判定结论,逐项解读标准依据与检测细节,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以权威客观的监测结果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群众疑虑。 三是为有效化解群众噪声相关诉求,针对基站存在设备老化、积尘严重、现场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组织约见联通库尔勒分公司负责人,明确向运营企业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站房降噪设施,强化降噪措施落实;二是加快推进老化设备更新换代,保障设备规范运行;三是强化站房日常保洁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清扫,保持站房环境整洁。切实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源头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
| 37 | 焉耆县哥们电焊加工部 | 该电焊部在室外无遮挡喷漆,严重污染空气,危害附近植物生长,导致附近停放的车辆漆面受损。 | 2026年4月22日 | 喷漆异味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4月22日,巴州生态环境局焉耆县分局对哥们电焊加工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当日该商铺正常营业,现场发现该电焊加工部存在室外无遮挡环境进行喷漆操作的行为,作业现场距离最近的绿化带150米,现场未发现污染植物生长的情况,关于附近停放的车辆漆面受损的问题,执法人员已引导投诉人向公安部门反映。 四、调查处理情况 焉耆县分局现场提出要求,要求该单位将喷漆操作环节移入室内有遮挡环境进行,该加工部当日完成整改。 | 2026年4月22日焉耆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38 | 博湖县莲海世界景区 | 每晚都会往湖里面排放污水连续很久了通常在晚上十一点或者十二点左右排放。 | 2026年4月23日 | 废水污染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针对此次问题对景区环保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明确要求: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因管理疏漏引发环境风险和群众质疑;2.建立污水处理设备和管网常态化巡检维护机制,定期排查故障隐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3.完善污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设备故障时的污水处置流程,严禁擅自改变污水去向。后续,博湖县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该景区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景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2026年5月12日,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 39 | 和静县返修桥五标项目部 | 牧民河水污染了。 | 2026年4月23日 | 废水污染 | 四、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4月24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标段艾肯隧道涌水排放情况开展专项现场核查。截至核查当日,艾肯隧道单洞累计掘进12104米,其中左洞掘进5235米、右洞掘进5689米、斜井1180米已全部掘进完成,隧道剩余掘进总长3926米,整体施工进度达设计总工程量的75.5%。 受春季融雪季影响,隧道当日涌水量接近4000立方米,涌水量大幅激增。同时,项目原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MBR工艺,配套建设沉淀池)因冬季低温结冰出现设备损坏、运行异常问题。隧道涌水经斜井南侧一级沉淀池简单沉淀后,通过自挖沟渠汇入主污水处理设备,再经管道输送至铁质二次沉淀水箱。 由于瞬时涌水量远超设施处理负荷,涌水从二次沉淀设施溢出,形成地表径流,顺势流入隧道出口东侧无名冰雪融水河道及周边天然草地。因隧道围岩为灰岩地质,涌水裹挟岩屑呈现黑褐色。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五、处理情况 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6年4月30日,该标段项目经理部按期提交整改落实报告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专项方案,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检修隧道涌水处置设施,对冬季结冰损坏的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备完成检修、调试及验收,确保设备24小时常态化稳定运行,涌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洞内湿喷、凿岩作业、场地降尘、混凝土养护、施工洒水及场区绿化,实现涌水零外排。二是彻底封堵整改溢流点位,对隧道出口东侧、周边草地、天然河道等涌水溢流区域全部完成截流封堵,杜绝溢流问题。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对隧道突涌水掌子面暂停掘进施工,同步实施注浆堵水、超前地质钻探、增设排水孔、围岩加固等工程措施,增配大功率抽排水设备,全面提升隧道应急抽排和治水能力。2026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后督察,确认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 2026年6月10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向举报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40 | 和静县返修桥五标项目部 | 我是一个牧民现在从河道流下来的水是我们生活饮羊用的重要水资源现在我们村说和他们沟通了 但是里面带着重金属 生活垃圾水我们几万只牲畜都在饮用 这个必须给我们查清楚。 | 2026年4月23日 | 废水污染 | 办理结果同上。(同一天,同一时间,2位牧民同时投诉的) | 2026年6月10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向举报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41 | 翡翠湾二期工地 | 2026年4月23日晚11时,焉耆县翡翠湾二期工地施工产生噪音打扰,居民正常生活。 | 2026年4月24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42 | 库尔勒市国创煤炭销售公司 | 2025年以来,塔什店地区严抓露天堆煤场地,手续不全或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场地陆续拆除整改,但库尔勒国创煤炭销售公司位于矿山社区的原堆煤场地拆除后于秋季开始转移至塔什店镇文化社区福升华砖厂旁边的废弃工厂进行露天堆煤,大量原煤和煤泥堆积于此进行破碎及掺配作业,无任何煤场手续及环保防尘措施,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企业及居民的生活环境及职业健康。期间,还存在为规避卫星及无人机环保检查,特意安排在夜间生产的恶劣情况,希望领导能严查此事件! | 2026年4月26日 | 大气扬尘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已停产进行整改,由于该公司为搬迁企业,要求企业一是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按照批复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二是在环保相关手续未取得批复期间,对厂区煤泥、原煤进行覆盖处理,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污染;三是限期对厂区堆放的煤泥、原煤进行销售处理,只销售不采购。拆除破碎及筛选设备,待相关环保手续批复后,按照批复要求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落实环保相关规定,杜绝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发生。该公司已对厂区煤泥、原煤进行全覆盖,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 | 2026年5月13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李森向投诉人进行回访,同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 2026年6月4日 |
| 43 | 人民东路老州医院 | 四月以来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老州医院进行老旧病房改造 施工期间不分工作日及周末 早晚均在施工 清明节 周六周天 附近居民不堪其扰 家里老人有心脏病 老人小孩都休息不好 甚至有时夜间也进行施工或材料的搬运 多次拨打110 称安排冰河社区警务室 萨依巴格派出所民警进行调节 相关人员给我回复电话后称去协调处理 就没有后续了 敷衍了事 之前也在市长信箱进行投诉 工作人员回复后依然无果 州医院施工扰民问题根本没人能管理 附近居民无法正常工作休息。 | 2026年4月26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44 | 长福雅园二期-11号楼 | 本人是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长福雅园11号楼一单元801业主,小区的门面商铺餐饮馆排放大量油烟气体严重影响1单元高层居民的日常生活,无法打开窗户,油烟味特别大,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小区里面不能经营餐饮,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希望领导们重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本人可以配合实地考察取证,尤其是周末或晚上,特别严重。 | 2026年5月1日 | 餐饮油烟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索克巴格路长福雅园小区门面商铺餐饮馆排放大量油烟气体严重影响1单元高层居民的日常生活”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二十一项第3条:州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餐饮油烟问题应属住建局监管。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45 | 博湖县县医院家属楼 | 博湖县县医院家属楼,每天早晨八点,就开始建筑施工。 | 2026年5月3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46 | 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护区管理局履职不力,长期纵容许可非科考团队进入核心保护区。 | 2026年5月3日 | 自然保护区进入许可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第一时间将该问题移交至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由涉事单位对该名财政工作人员进行内部批评教育,督促其深刻认清自身问题,强化纪律意识与生态保护意识。 | 2026年6月30日,若羌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向其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与满意。 |
| 47 | 明祥小区夜间狗叫扰民 | 明祥小区自2023年至今,每晚都有一群流浪狗乱叫导致无法睡眠,近日更加严重,我已用水印相机录制视频,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 2026年5月4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三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48 | 库尔勒市英下乡喀尔巴格村一组金泉花园 | 公共停车场,还有周边都是居民,放学后孩子们玩的地方私人企业放的垃圾桶,影响到居民和孩子们的生活,也影响到生态环境,乡政府也不知情,希望你们解决这个事儿,这么美丽的环境被这个垃圾桶毁掉了一切,孩子们也无法玩了,到处都是臭味,我们无法生活了,这个垃圾桶还倒掉风情园的剩饭,酒瓶,我们挺担心孩子们的安全! | 2026年5月4日 | 生活垃圾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不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辖范围。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49 | 南疆物流园华夏一州邮政2号仓库 | 做饭用的污水不排外污水下井里一直拍室外,天气真的是,污水发出的恶臭让人受不了。 | 2026年5月9日 | 生活污水 | 尊敬的投诉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州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该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50 | 库尔勒市新汇嘉商场垃圾存放站 | 该商场在居民楼前道路旁无证违章建造大型垃圾场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周边居民无数次向上反映无果,越到夏季气味更加刺鼻,虫鼠泛滥居民夏季都不敢开窗,周边地面也是遍布生活垃圾,地面污渍废水油污随处可见,当时承诺2026年5月10日前要迁移至其他区域,至今无任何动作,目前这条街道算是库尔勒市最繁华的街道这个垃圾场确实损害城市形象。 | 2026年5月9日 | 生活垃圾 | 尊敬的投诉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州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该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51 | 库尔勒市老城区空气污染 | 自2026年4月至今陆续在库尔勒市区闻到刺鼻气味、焦煳味,闻过之后开始鼻子痒打喷嚏嗓子发炎,基本养老城区明显。 | 2026年5月10日 | 大气异味 | 一、调查处理情况 2026年5月10日当日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表示夜间23时闻到刺鼻、焦糊异味,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持续排放刺鼻、焦糊异味的违法排污行为。执法人员将投诉电话告知投诉人,后期如再有发生,可以直接联系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对于自来水中出现小碎屑的情况,投诉人表示收回对该内容的投诉。目前,投诉人除反映的异味仅在投诉时段出现过一次,后续未再复现,所以没有联系过执法人员。 | 2026年6月12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再次致电投诉人反馈现场核查情况,投诉人表示空气污染情况再没有发生过,并对核查结果表示满意。 |
| 52 | 新疆和静县泰和小区物业公司 | 垃圾桶乱放,垃圾到处都是,垃圾袋满院子,恶臭难闻。 | 2026年5月13日 | 生活垃圾 | 三、整改情况 和静县分局依法该信访事项转交和静县住建局处理,县住建局已落实整改,在该处建成一体式封闭式垃圾分类收集点,统一收纳垃圾桶,有效遏制垃圾散落、异味扩散等突出问题。 | 回访情况 2026年7月1日和静县分局对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投诉人反馈,垃圾乱抛散落问题已整改到位,但现有垃圾分类收集点位距离居民单元楼过近,仍存在一定异味,诉求将收集点适当迁移至远离楼栋区域。 |
| 53 | 陈秀林 | 陈秀林此前在江苏,安徽因环保违法被关停,2025年11月租赁厂房,擅自安装三无设备。该作坊无执照、环评、排污等许可,露天加工化工废料,排放有毒粉尘。 1、在厂区东北角挖坑掩埋有毒污染物; 2、在厂区西侧农因倾倒大量工业垃圾并覆土掩盖,形成南北向两条高长岭; 3、大量化工下脚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漏、防扬散措施,导致风沙天气,周围扩散范围无法计算,因为该化工下脚料被风吹散悬浮空气中,使人无法避免吸入,且吸进后无法排出而引发尘肺病,就陈秀抹已经出现咳嗽气喘症状,疑似尘肺病而不敢鉴定,所雇工人均无健康证。 请求执法部门立即查封取绵,依法严惩陈秀抹,消除环境隐患,严格保密举报h信息。举报人随时可提供现场影像等证明其违法的证据。 郑重声明:新疆绝非法外之地,坚决打击跨区域污染转移与非法生产。 | 2026年5月22日 | 其他 | 四、调查处理情况 经过现场核查陈秀林生产产品为长绒磨盘壳主要用于供农户种植食用菌,未发现厂区周边覆盖掩盖坑埋有毒污染物等情况,经过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加生产区周边勘察以上投诉情况不属实。 | 2026年6月30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电话无法接通,6月29日、30日拨打2次投诉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无法接通,无法进行有效回访,7月1日,执法人员通过编辑短信方式,向投诉人发送投诉处理结果。 |
| 54 | 750千伏特高压线路廊道内腐烂香梨和果袋堆积 | 750千伏特高压线路廊道内有大量腐烂香梨和果袋堆积(坐标:85.78505464,41.88674661),具体位置是巴州经济开发区铁门关市。 | 2026年5月23日 | 生活垃圾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该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55 | 轮台县人民医院 | 轮台县人民医院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其医院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在180天或360天进行清掏处置。存在《危废管理计划》、《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内容缺项。 | 2026年5月26日 | 工业废水 | 检查当日,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通过调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单位2024年10月12日对污泥池进行了清理,并转移至新疆克拉玛依市某环保公司处置。2025年9月8日该单位因即将新建项目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向我局递交了污泥延期处置的申请,我局同意污泥延期处置。目前,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正在筹备,待污水处理站扩建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处置。 我局将认真督促该单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并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污泥。 | 经回访,群众对核查结果表示满意 |
| 56 | 和硕县人民医院 | 和硕县人民医院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其医院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在180天或360天进行清掏处置。存在《危废管理计划》、《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内容缺项。 和硕县人民医院后勤直接说要换新设备,现有化粪池污泥让施工方处理掉就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尉犁县人民医院后勤说污泥量少,处不处理无所谓。 轮台县阳霞镇卫生院更可怕,现在都用的是旱厕,病人的排泄物可以随意排放。我会向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巡查组反映这些事实问题。 | 2026年5月26日 | 工业废水 | 检查当日,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通过调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单位2024年10月12日对污泥池进行了清理,并转移至新疆克拉玛依市某环保公司处置。2025年9月8日该单位因即将新建项目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向我局递交了污泥延期处置的申请,我局同意污泥延期处置。目前,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正在筹备,待污水处理站扩建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处置。 我局将认真督促该单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并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污泥。 | 经回访,群众对核查结果表示满意 |
| 57 | 和硕县人民医院 | 和硕县人民医院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其医院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在180天或360天进行清掏处置。存在《危废管理计划》、《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内容缺项。 和硕县人民医院后勤直接说要换新设备,现有化粪池污泥让施工方处理掉就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尉犁县人民医院后勤说污泥量少,处不处理无所谓。 轮台县阳霞镇卫生院更可怕,现在都用的是旱厕,病人的排泄物可以随意排放。我会向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巡查组反映这些事实问题。 | 2026年5月26日 | 工业废水 | 检查当日,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通过调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单位2024年10月12日对污泥池进行了清理,并转移至新疆克拉玛依市某环保公司处置。2025年9月8日该单位因即将新建项目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向我局递交了污泥延期处置的申请,我局同意污泥延期处置。目前,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正在筹备,待污水处理站扩建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处置。 我局将认真督促该单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并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污泥。 | 经回访,群众对核查结果表示满意 |
| 58 | 和静县人民医院 | 和静县人民医院后勤只说污泥收集池加大了,现在只有三分之一,等满了再清掏。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执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 2026年5月26日 | 工业废水 | 四、整改情况 和静县分局督促该院立行立改,规范污泥全流程处置管理,补齐环境管理短板。该院已于2026年6月16日与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污泥清掏、转运、处置协议,拟于7月17日前完成站内污泥取样监测工作,确保污泥各项指标符合处置标准,7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水处理站存量污泥的清掏、转运及合规处置工作。我局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指导该院建立完善污泥常态化清掏、处置台账,严格依照国家规范标准开展日常运维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同类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 2026年7月14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预留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
| 59 | 辽宁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 | 且末县315国道与233省道交界处萨勒瓦墩检查站西五公里路北处750KV金民线塔号091,施工队开采野生动物饮用水,用于施工,破坏生态,请立即查处,我们也会继续逐步举报。 | 2026年5月30日 | 野生动物饮用水 | 三、调查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施工队开采野生动物饮用水”,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林草局执法人员将施工抽水软管没收,要求施工队将取水地点从依靠自然泉水形成的小型湖泊中挪至萨尔瓦墩往西315国道1905处加油站后方且末县新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水井抽水。经现场查看,湖水没有出现湖面积缩小或者水量减少等问题,未影响野生动物的正常饮水(水源为泉水),未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且末县林草局已要求阿克墩和洋塔克管护站的护林员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关注该区域野生动物活动和饮水情况。 | 2026年6月1日且末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举报人反馈投诉办理结果,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60 | 园林绿化喷洒农药 | 园林绿化车辆直接过来给树木打农药,旁边是吃饭和孩子们娱乐的广场,而且在吃饭和娱乐的地方有一岁到十五岁的小孩,打农药的人员自己带着防毒面具,没有事先通知旁边人员直接打农药,车辆只放着音乐,没有其他明确的通知导致多名骨科包括我们四人在内的10多个人无法吃饭,孩子也大人也都一直打喷嚏,头晕难受。我们过去跟他们理论,他们的答复是他们不管通知和人员,希望有关领导严惩实施人员,并且做好疏散后再操作。 | 2026年5月30日 | 农药喷洒异味 | 尊敬的投诉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4条:指导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您反映的问题应属于住建部门监管,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61 | 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工业园区鹏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该厂严重违法倾倒淹埋有害固废。随意排放有毒工业污水。露天堆放原料固废。生产过程中灰尘严重污染环境空气。生产过程中除尘器不工作不打开形同虚设,只为应付环保检查。 | 2026年5月31日 | 废水 | 四、整改情况 就上述环境问题,和静县分局分别对和静鹏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及巴州高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约谈。2026年7月1日,和静县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现场堆放物开展属性检测,根据7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符合二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和静县分局已要求企业于2026年8月5日前将现场堆放的全部固体废物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合规转运、处置,彻底消除环境隐患。同时督促企业健全固废储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及环保管理行为,杜绝此类环境问题再次发生,常态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2026年6月1日、6月3日、7月24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预留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未接听电话。 |
| 62 | 库尔勒市新市政府区域异味 | 库尔勒市美克化工周边地区,含新市政府区域,该区域每隔5天左右,就会出现空气刺鼻,呛鼻子,辣眼睛现象,而且该现象基本出现在夜间到上午阶段。出现该问题的时候,家庭根本无法打开窗户呼吸,打开就是一股浓烈的煤烟味,呼吸久了就会头晕嗓子疼。该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 2026年6月1日 | 大气异味 | 三、异味溯源及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为彻底查清异味源头,我局对美克化工全域周边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机场快速路东侧美盈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异味扩散问题,气味与您反映的恶臭症状吻合,为类似面粉发酵的刺激性气味。经执法人员进厂实地核查,确认异味来源于该企业污水处理厂未封闭的好氧池,池内废气无组织扩散,导致周边区域出现异味扰民问题。针对美盈化工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即落实三项整改举措:一是即刻对污水处理厂好氧池进行全封闭改造,从源头杜绝恶臭废气扩散外泄;二是建立常态化厂区异味巡查机制,加大全天候排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味隐患;三是完善厂区环保管理制度,规范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全流程作业,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后续,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将持续聚焦辖区企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常态化开展昼夜巡查、突击检查及第三方抽检工作,紧盯整改企业落实长效管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 本次诉求处理完毕后,工作人员已电话回访反馈,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 63 | 库尔勒市新市政府区域异味 | 库尔勒市美克化工周边地区,含新市政府区域,该区域每隔5天左右,就会出现空气刺鼻,呛鼻子,辣眼睛现象,而且该现象基本出现在夜间到上午阶段。出现该问题的时候,家庭根本无法打开窗户呼吸,打开就是一股浓烈的煤烟味,呼吸久了就会头晕嗓子疼。该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 2026年6月1日 | 大气异味 |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联系对接投诉人。根据投诉人反映的地点区域进行巡查走访,执法人员对新市政府区域及投诉人居住区域进行巡查周边半径5公里没有化工企业及其它异味来源企业;对投诉人居住区域九州蓝湾小区进行走访核查,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小区居民称未发现浓烈的煤烟味异味。 2026年6月16日、6月23日执法人员分别两次回访投诉人,投诉人称现在没有味道了,投诉人表示认可、满意。 | 2026年6月23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
| 64 | 新疆冠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Voc指标不达标就排放。 | 2026年6月2日 | 大气 | 经核查,该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同时要求企业对安装完毕的设备采取覆盖或封闭厂房的措施进行临时管控,减少异味扩散,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按照相关法规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截止2026年7月27日,新疆冠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待土地证公告期结束,取得不动产证后可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办理。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6年6月11日,轮台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回访,告知投诉人核查情况,投诉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 65 | 巴音布鲁克镇草场 | 大型车对草场带来了破坏,牧民的生活带来了好多不方便。连窗户门都不敢打开。 | 2026年6月3日 | 大气扬尘 | 三、整改情况 和静县分局第一时间对接县发改委、县林草局等部门,经多方协同推进,目前巴音布鲁克机场水土保持地质恢复工程项目已全部施工完毕,项目物料运输作业全面终止,该便道无大型货运车辆通行,道路扬尘问题整改到位。 | 2026年7月18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投诉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66 | 乌鲁木齐九州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夜间凌晨一点到凌晨2多,机器运行工作,严重扰民,晚上不敢开窗户,噪音太大无法睡眠,上班累一天了就想睡个安稳觉,夏季关上窗户房子也闷热,我购买这边房子不是来专门听噪音的,白天不在家,大晚上天天晚上都是机器运作噪音,没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上班都没精神,还望处理一下谢谢。 | 2026年6月4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67 | 尉犁县大西海子水库 | 经干流中心工作人员核查沙子荡面积约2.7平方公里,从塔里木河生态放水口取水,多年。没有审批手续,也未安装计量设施,多年非法取水至今,一直未交水费。 | 2026年6月12日 | 自然资源 | 办结意见:经核查,该信访件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非法开荒信访案件的重复信访件。我局收到转办的信访件后高度重视,依职责将信访件转交县水利部门办理,并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尉犁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非法开荒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办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推进会,督促信访件办理。 该区域位于尉犁县与兵团交界区域,县水利局已于6月初核查时,责令刘某对闸口边上损坏的水泵拆除完毕。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闸口区域属于兵团辖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水行政处罚管辖相关规定,县水利局对该区域无执法管辖权。目前水利部门正在对接兵团,将涉及的问题线索移交至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2026年8月12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并做好政策解读,后续我局及水利局等部门将持续做好宣传引导。 |
| 68 | 尉犁县大西海子水库周边草场 | 大西海子水库周边草场这些非法开垦的地块从开垦的时候就没有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就属于违法开垦,这些不合法的地块为什么会纳入耕保红线不得而知。国家规定纳入耕保红线的土地来源必须合法。 | 2026年6月12日 | 自然资源 | 办结意见: 该信访件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非法开荒信访案件的重复信访件。我局收到转办的信访件后高度重视,依职责将信访件转交县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并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尉犁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非法开荒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办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推进会,督促信访件办理。 | 2026年8月3日、12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并做好政策解读,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后续我局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解读。 |
| 69 | 巴伦台方向国道两侧 | 巴音布鲁克往巴伦台方向国道两侧全是生活垃圾,空水瓶,塑料,大量白色垃圾 两侧有河流和牧场 触目惊心!这么好的风景 却全是垃圾。 | 2026年6月15日 | 生活垃圾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不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辖范围。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70 | 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 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二类X射线机从事电离辐射工作,开展货物安全检测获利。 | 2026年6月17日 | 辐射许可 | 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已按照辐射安全管理相关规范,建立设备运行维护台账,对射线装置主体、屏蔽设施、安全联锁、警示标识等关键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维护,保障设备稳定、合规运行。 场所辐射监测及个人剂量管理情况。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按要求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作业场所辐射环境监测,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按季度开展送检检测,完整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并上报至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相关费用收取主体核查情况。经调取核查2025年度、2026年度相关收费凭证,射线装置车检费用均由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统一收取。 | 2026年7月,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投诉人反馈现场核查情况,投诉人表示对我局处置工作及政策解答满意。 |
| 71 | 新疆和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网民反馈巴伦台服务区的左方都是浓烟滚滚。 | 2026年6月17日 | 大气污染 | 今年4月,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对该公司进行采样监测,发现DA023排口颗粒物浓度超标,判断原因主要系维保人员除尘不到位所致。针对该违法行为,和静县分局于2026年4月30日立案,5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巴环罚〔2026〕3-10号)。 | 沟通回访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局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舆情发布网民,详细向其说明企业烟气排放视觉异常的成因、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核查处置、行政处罚相关情况,耐心进行环保政策解读和答疑工作。经沟通解释,网民对相关情况表示理解。 |
| 72 | 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中道干三组老公交站院子磨孜然污染环境 | 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乡中道干三组原来的大公交站院子里在磨孜然到处都是粉尘,周围还有梨园子,null地,农户们的庄稼开始受影响,跟老板协商无果,附近还有饭店和居民的房子 | 2026年6月20日 | 大气扬尘 |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6月22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联系哈拉玉宫镇多尕村干部、片区民警和投诉人,同时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投诉照片中反映的“原来的大公交站院子里在磨孜然”已停止,陈某在6月20日对闲置场地进行清理,现场已没有孜然加工活动。 四、调查处理情况 经过多方联系对接,首先孜然初加工作业已停止,场地已经清理,同时陈某积极配合本次投诉调查工作,经过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村干部共同调解,投诉人已与陈某达成和解。 | 2026年6月22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
| 73 | 新疆库尔勒市京龙美湖物业 | 5号楼1单元负一楼电梯出口漏污水十年了,一直未维修彻底,一直漏水,不是用桶接就是用盆接,电梯出口和楼梯间尿骚味恶臭味让人作呕,从未整改彻底。每年交物业费的时候都在提,每次都应付!希望能彻底整改。 | 2026年6月20日 | 其他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二十条,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建议您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业主委员会、社区、所属街道进行反映,或者可直接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74 | 博湖县莲海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举报事项(多项持续违法行为) 1. 涉水许可批建不符,擅自变更项目核心设施 该基地取得水行政许可新塔巴函〔2024〕129号,批复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审查方案实施、严禁油污污水入湖。项目申报材料、环评、技术审查全部规划使用电动路亚艇,企业未申请变更许可,私自投放燃油动力路亚艇对外收费运营,存在机油渗漏、含油污水污染湖泊的长期风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生态 莲海世界为水鸟、野生鱼类核心栖息繁殖区。燃油艇产生油污污染水体,高分贝噪音惊扰候鸟;在湿地敏感水域开展经营性垂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明令禁止的污染湿地、干扰野生动物栖息行为,可依据该法高额处罚并要求生态修复。 3. 渔业违法:禁渔期经营性垂钓+非法交易野生渔获牟利 依据博湖县每年3月1日至6月20日全域禁渔通告,禁渔期内严禁任何垂钓活动,但该基地禁渔期仍开放收费船钓。同时商家售卖钓友钓获的博斯腾湖野生鱼类,根据《博湖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渔获交易视同非法捕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4. 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生态保护措施形同虚设 项目环评文件明确运营船舶采用清洁能源电动船,企业私自更换燃油艇,未落实环评规定污染防控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现有证据材料 1. 新塔巴函〔2024〕129号涉水许可决定书PDF文件; 2. 2025年博湖县内陆水域禁渔期官方通告网页; 3. 现场实拍燃油路亚艇载客运营影像; 4. 商家回收、售卖野生鱼货现场照片/视频。 诉求 1. 立即停止该基地燃油路亚艇全部经营性垂钓业务; 2. 调取项目全套涉湖建设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完整环评档案,核对报批船舶类型; 3. 针对批建不符、污染湿地、禁渔期垂钓、非法交易渔获多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 责令企业全部更换合规电动船舶,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5. 向举报人书面反馈现场核查、处罚、整改全部结果。 | 2026年6月23日 | 三同时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针对本次投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1.立即开展现场核查,调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路亚艇出厂合格证书、路亚艇维修保养记录表等关键文书资料,并协调环境检测机构对路亚艇停靠点及经营范围内的水质和噪声进行检测。7月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路亚艇停靠点及航道石油类浓度分别为0.02mg/L、0.03mg/L,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Ⅰ类标准;昼间噪声51分贝,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同时,相关文书明确建设内容包括路亚船只及安全配套设施,路亚艇出厂合格且定期维修保养。 2.根据部门职责,将相关线索分别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核查。县农业农村局7月3日核查后于7月10日复函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禁渔期管控和渔业资源保护的规定,属违规经营并纵容渔业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线索基础核查和初步取证,正依法依规推进立案查处。县林业和草原局于7月15日复函认定投诉内容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此外,我分局已将核查情况、检测结果以及调取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向博湖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目前县政府正与流域管理部门沟通。 3.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协调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渔政违法举报投诉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996-6622299),并要求其将后续查处情况通报我分局,我分局将持续跟进查处进展。 | 2026年7月23日,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
| 75 | 库尔勒市,辰兴新天地小区门面房,非常烤翅鲜货烧烤 | 烧烤机器在外面乱排放烟雾,造成空气污染,一出小区全是油烟味。 | 2026年6月27日 | 餐饮油烟 | 尊敬的投诉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二十一项第3条:州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餐饮油烟问题应属住建局监管。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76 | 库尔勒市丝路小镇丝路传承宴饭馆 | 该饭馆把烤炉子,烤馕坑,安装在小区围栏旁边,离小区业主房子距离不到五米,烟味特别大,根本开不了窗户,已报警沟通过几次,警察也说了整改,但是饭馆依旧不改,严重影响36号小区20号楼业主正常生活和休息。 | 2026年6月30日 | 餐饮油烟 | 尊敬的投诉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二十一项第3条:州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餐饮油烟问题应属住建局监管。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建议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77 | 博斯腾湖河道及湖区承包对象 | 生态保护区内捕获野生鱼种,在承包养殖区域内混入野生鱼种被承包商用收费垂钓的方式让垂钓者钓获野生鱼,及带走和就地烹饪食用。 | 2026年7月2日 | 非法捕捞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针对此次问题,落实以下措施: 1.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并根据部门职责,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核查,县农业农村局7月3日核查后,于7月10日复函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八条关于禁渔期管控和渔业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经营并纵容渔业违法的行为。 2.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协调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渔政违法举报投诉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996-6622299),并要求其将后续查处情况通报我分局,分局将持续关注后续查处进展。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结合日常检查向相关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 2026年7月14日,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
| 78 | 杏城花园旁施工小区 | 不管休息或者哪天。每天8点准时开吵。 | 2026年7月5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 79 | 和硕县金湖粮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乌什塔拉分公司 | 轧花棉絮乱飞、屋内落灰、呼吸呛咳、晾晒衣物沾满棉渣。 | 2026年7月6日 | 大气扬尘 | 二、办理情况 我局对和硕县金湖粮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查期间,该单位与投诉人主动对接,取得了谅解。并于7月12日前完成了以下整改:1、将粮库后面向群众的原有12个窗户全部密封。2、对厂区院内进行及时清扫,保持厂区清洁。3、对两座粮库中间区域进行封堵隔断。4、主动与相邻群众友好协商,发现问题即时解决化解矛盾。 | 2026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回访,投诉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
| 80 | 鼎盛汽车修理厂 | 非法改装跟大量喷漆,非法改装车辆,白天焚烧垃圾。 | 2026年7月10日 | 其他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权:查处无资质汽修店私自改装机动车、拼装车辆、售卖改装配件;查封非法改装窝点,处罚违规修理厂;交警查到改装车后会移交市监局追溯改装门店“一案双查”。根据职能分工,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1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金沙滩路 | 噪音污染,经常半夜听见很大声的狗吠,已经连续三四天了。 | 2026年7月12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2 | 玉龙家园 | 晚上一直有狗叫,一个晚上给我吵醒六七次,从小区西边叫到东边,已经连着叫了四五天了 | 2026年7月13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3 | 金祥居-2号楼 | 本人为金祥居现住户,现投诉环卫垃圾清运作业噪音扰民、监管缺位。小区环卫清运车辆每日早7:30作业,铁桶碰撞噪音巨大,持续半小时,全屋受噪音干扰,严重影响本人正常休息。 我先后多次向社区网格员米合热古丽反馈,网格员不作为,让住户自行解决;三次联系瑞涵物业经理沟通协调,物业推诿称清运人员不归其管理,多方反映问题均无整改。 诉求:1.责令环卫部门调整小区垃圾清运时间,推迟至上午9点后作业;2.规范清运降噪操作,减少金属撞击噪音;3.对社区网格员履职推诿问题同步核查反馈。附上沟通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望相关部门限期处置并电话回复处理结果。 | 2026年7月19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三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4 | 巴音郭楞乡,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03拌合站KDK- SG DL-2标段 | 1. 原有乡村道路遭重型工程车严重损毁 本地这条乡间道路原本路况平整,自工程施工以来,大量重型罐车、工程货车长期往返碾压,路面布满深坑、深浅交错的大车车辙,大石头裸露,通行颠簸难行。道路破损后无任何铺垫、修补、抑尘处理,车辆经过扬尘翻倍,牧民日常出行、摩托车、小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2. 施工扬尘污染严重,无常态化抑尘措施 施工车辆、工程机械行驶全程极少洒水,只要大车通行,整片草场、居民区漫天浮尘,草原植被、牲畜均被尘土覆盖,长期影响居住环境与草场生态。 3. 建筑垃圾、土方随意堆放天然草原 施工产生的石块、废弃土坯、工程渣土直接堆放在原生草原上,堆放区域植被完全损毁,长期未清理、未覆土恢复,破坏草原地表生态。 4. 工程车辆违规碾压草场,大面积破坏植被 施工车辆不按指定施工便道行驶,随意绕行、直接碾压草原草地,大片牧草被车轮碾死,草场受损面积持续扩大,未做生态修复。 5. 施工噪音昼夜扰民 拌合站、重型工程机械不分昼夜持续作业,高分贝噪音长期干扰周边牧民正常休息、日常生活。 诉求 1. 相关部门到场实地核查,调取现场照片取证; 2. 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破损乡村道路进行平整修复,定时洒水抑尘; 3. 清理草原上全部建筑垃圾、渣土,对被碾压损毁的草场做植被恢复; 4. 规范工程车辆行驶路线,严禁车碾压草原,限定施工作业时间,消除夜间噪音扰民问题; 5. 施工单位完工准备要撤走、对施工单位破坏道路、草原生态的违规行为回复完走; | 2026年7月20日 | 大气扬尘 | 已办结。核查情况 2026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投诉问题,对该标段2号场站、施工道路及附近草场区域开展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是乡村道路破损问题属实。该标段施工及物料运输车辆长期通行,反复碾压导致部分乡村路面出现坑洼、破损现象。二是道路扬尘问题属实。沿线乡村道路洒水降尘频次不足,车辆通行易产生扬尘污染。三是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属实。项目存在夜间施工情况,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一定噪声。四是草场堆放、碾压问题不属实。经全域排查,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土方随意堆放草地,也无施工车辆违规碾压草场的行为。综上,投诉人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五、整改情况 针对核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闭环落实。企业高度重视,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一是政治道路扬尘。安排专职人员及专用洒水车,对施工沿线道路开展常态化洒水降尘作业,有效遏制扬尘污染。二是修复破损道路。对破损乡村道路坑洼、破损路面进行平整修复,三是规范施工时段。取消夜间施工作业,从源头消除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目前,企业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各类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 | 已回访。 2026年8月12日、9月9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多次通过预留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未接听电话。 |
| 85 | 芳香家园-3号楼 | 每天早上或经常电梯旁边风机排烟声音超大。店里语音收款声音最大量。每天早上睡觉听见收款声音。严重影响睡眠作息时间和出行,另外排气直接排小区单元门口。对小区楼上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建议拆除。让餐饮店做专属烟道。不能影响居民。 | 2026年7月22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10"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6 | 和静高洁集团在生态公园周围打农药 | 打农药周围,不设置警戒线,农药属于有毒有害的气体,骑电动车过去喷人一身。 | 2026年7月22日 | 其他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三十四条第2项“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监管,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7 | 某人在库尔勒未经开发的沙漠越野 | 新疆的一个网红,视频里开车在库尔勒未经开发的沙漠越野,破坏保护沙漠的砾目层,这会导致大风天气出现极大的扬尘及沙尘暴,破坏土壤,好意提醒,还在评论区口出狂言,希望相关部门审查一下。 | 2026年7月24日 | 其他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治理沙化、荒漠化土地等典型区域。您所反映的问题,应属于林业和草原局监管,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88 | 巴州农夫情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5月9日,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来到巴州农夫情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检查完排污许可证,勘察现场后提出以下问题需整改: 一:厂内几万吨固废多年来露天堆放。 二:一万多吨固废自燃超过几年。 三:开采地下水。 四:环评未验收。 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场与巴州农夫情总经理孙广波通电话,明确表示未通过环评验收不得生产,否则将面临100-200万的处罚,处罚可以对农夫情公司,也可以对生产方,随后我就接到农夫情公司通知;因中央环保督导组等不可抗力停止生产,厂区暂时停工停产,大概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2026年6月8日,我接到巴州农夫情公司通知要求恢复生产,我询问有没有通过环评验收,得到答复是:“没有进行环评验收,这事与你们无关,他们市里省里都有关系,只要组织工人做好生产”。在与巴州农夫情总经理孙广波和厂长王庆华的交流中,我明确表示不会非法生产。 2026年6月份期间,巴州农夫情董事长孙显勇、厂长王庆华分别私下不间断地联系我方部分技术人员组织生产,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双方重新签订生产协议,并生产至今。 且巴州农夫情公司针对我方没有按他们通知恢复生产,拟了一份“协议终止核算说明”,他们要求从至今未付的工人4月份的工资中,扣除因我方不生产,需赔偿损失57599元,目前被解约的生产工人群情激愤,怀疑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巴州农夫情公司串通苛扣工钱. | 2026年7月28日 | 三同时手续 | (二)投诉办理情况 投诉中反映的物料未有效覆盖问题,情况属实。该公司因市场及设备升级改造等原因,目前仅保留45000t/a 浓黑液制肥生产线,其他掺混肥、水溶肥生产线已全部拆除。针对物料未覆盖问题,已要求该公司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反映的未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情况属实。自45000t/a 浓黑液制肥生产线建成以来,受市场冲击及设备升级改造等综合因素影响,该公司未正式投产,一直处于设备调试状态。目前,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投诉人反映的怀疑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巴州农夫情公司串通苛扣工钱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 | 是 |
| 89 | 库尔勒泓祥汽车养护服务店 | 库尔勒市理想家园对面色买里家园小区楼下底商 喷漆店 紧邻幼儿园 每天都有喷漆残留味 很严重 我们在附近生活的人每天闻着这个味道苦不堪言 请严肃处理 如不能按照规章制度处理,我将向上级部门接着反应。 | 2026年7月30日 | 汽车喷漆 |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完善喷漆车间的相关设施,在作业期间,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在作业期间对作业厂房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要求,保证工业废气的有效治理。该工商户负责人承诺,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作业区相关设施,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2026年8月5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向投诉人进行回访,同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90 | 玉龙山庄 | 公共厕所卫生太差了。 | 2026年8月1日 | 公共卫生 |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职能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当地文旅局、景区管理单位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91 | 华源圣地新城小区附近 | 领导好 我在这个小区居住了一年多了 在此期间半夜两点到凌晨六点的时候多次被化工类味道呛醒 类似于恶臭味 橡胶燃烧味持续十多分钟就消失 有一次更是高达半个小时 并不是一次两次 有一周更是发生了三次这样的事情 我毕业来到新疆打拼 从未给国家党和政府添过任何麻烦 在这边结婚生子买房成为了一名合法的新疆居民 在此却失去了开窗睡觉通风的权利 我恳求环保部门彻查此事 给我们老百姓一个交代 还我们开窗通风的权利。 | 2026年8月3日 | 大气异味 |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联系对接投诉人。根据投诉人反映的地点区域进行巡查走访,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华源圣地欣城小区业主代表(投诉人)两名一起开车对反映有臭味区域包括迎宾路、老机场路、西尼尔镇五岔路口养殖小区、华州路等库尔勒市管辖区域地点进行逐一详细排查,未发现臭味来源。 | 2026年8月27日、8月31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
| 92 | 和静县华力西矿业有限公司 | 露头堆放,扬尘。 | 2026年8月4日 | 大气扬尘 | 已办结。 2026年8月12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白西地溶剂用石英岩破碎生产线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明显;破碎后的成品细矿石未及时转运至成品库,露天堆放,存在扬尘隐患。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四、整改情况 就上述环境问题,和静县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将露天堆放成品矿石转运至成品库,完善堆场防尘措施。该公司已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 2026年9月28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投诉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93 | 和静县华力西矿业有限公司 | 道路长时间不洒水。 | 2026年8月4日 | 大气扬尘 | 已办结。 2026年8月12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白西地溶剂用石英岩破碎生产线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明显;破碎后的成品细矿石未及时转运至成品库,露天堆放,存在扬尘隐患。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四、整改情况 就上述环境问题,和静县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将露天堆放成品矿石转运至成品库,完善堆场防尘措施。该公司已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 2026年9月28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投诉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94 | 巴州国健康养企业发展公司 | 群众来信反映:巴州国健康养企业发展公司无证销售射线装置。 | 2026年8月7日 | 辐射许可 | 截至今日,巴州国健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未与采购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签订任何采购合同,未交付任何设备,未收取任何价款。 四、调查处理情况 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确认巴州国健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未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签订任何采购合同,未交付任何设备,未收取任何价款,不属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销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行为。随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严格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规范开展销售业务。关于投诉人要求撤销开标结果的诉求,建议投诉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地94号)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正式提出质疑。 | 该投诉为匿名投诉,未留电话,不能有效回访。但投诉人于8月18日上午到库尔勒市分局公开自身身份,同时与执法人员见面,执法人员面对面向投诉人反馈了核查办理结果,投诉人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执法结果表示认可。 |
| 95 | 中粮屯河焉耆null制品有限公司 | 焉耆糖厂出口客运站十字路口几百米汽配城方向国有企业排放异味,且噪音和扬尘很大,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核查。 | 2026年8月11日 | 大气异味、扬尘 | 三、现场核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投诉主要反映的是中粮屯河焉耆null制品有限公司外路面存在扬尘、异味和噪音。根据职能划分,焉耆县分局将线索移交至焉耆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8月18日,焉耆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焉耆县分局对中粮屯河焉耆null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当日该企业正常生产,道路扬尘主要源于道路清扫保洁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异味问题主要来自车辆运输过程中滴落的null残液;噪音主要由运输车辆产生。 四、调查处理情况 焉耆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提出要求,要求该企业立即对路面进行清理,同时定期洒水降尘。企业接到要求后,第一时间调度洒水车辆对路面进行冲洗作业,于当日完成现场整改工作。 | 因投诉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将投诉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
| 96 | 巴州天伦智慧失能失智康养中心 | 该机构在旁边新建医疗设施,在建设前未取得环保手续,属于未批先建行为,使用前没有相关的预案和验收工作。 | 2026年8月17日 | 三同时手续 | 四、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未开展建设、未安装相关医疗设施,生化检验设备购进后未拆封安装,不存在该医疗机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调取库尔勒市华兴康复医疗中心与新疆环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年1月4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巴州天伦智慧失能失智康养中心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报告表编制,该项目环评手续现处于编制当中;调取巴州天伦智慧失能失智康养中心(巴州失能失智老人养护院)入住老人缴费台账,缴费台账中无医疗诊疗科目相关收费记录,不存在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 2026年8月18日17时35分,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投诉人,向其完整反馈本次投诉核查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且满意。 |
| 97 | 库尔勒祥和旺塑料加工厂 | 该厂自2025年11月份搬到库尔勒市阿瓦提农场二分场5组13号,主要做高温热熔塑料加工,该点位在居民区附近做塑料高温热熔加工,生产排出刺鼻塑料烟气,废气直接排到居民区,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有噪音,还有火灾隐患,没有环保处理设施,请求现场核查处理。 | 2026年8月18日 | 三同时手续 | 四、调查处理情况 2026年8月19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对该加工厂的现场情况制作了《污染源简单事项现场“一表通查”记录表》,要求该加工厂7日内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建议搬迁至符合工业用地生产场所或工业园区并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同时现场对该加工厂负责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后,该加工厂负责人当场当即组织工人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和其它附属生产设备。2026年8月26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厂开展后督察,该加工厂已经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计划后期搬迁至工业园区。 | 2026年8月26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投诉人,向其完整反馈本次投诉核查处理结果,同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且满意。 |
| 98 | 和静县和静镇S305(体育大道)工地 | 早上五六点钟就开始吵,晚上一两点还在吵。 | 2026年8月22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第二十八章第五百九十九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99 | 库尔勒市嘉宝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我是画堂春小区住户,想反映我们小区周边环卫清运车长期扰民的问题,已经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们小区位于新华路,目前生活区清运点设置在[靠近10号楼居民窗下的主干道旁],负责清运的环卫车固定在每日凌晨7:00-8:00之间作业。车辆启动、清理摔砸在车厢的哐当巨响,该公司管理的环卫车队,严重影响家人休息,物业以及自己多次沟通未解决,车队称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周六周日依旧7点左右清理严重影响休息,望处理。 | 2026年8月24日 | 垃圾车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第二十八章第五百九十九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100 | 辽河新疆沙运环保处理站 | 该站自今年处理含油污泥过程中,时常排放出有毒、有害气体常年对周边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站内运行人员约20人常住,生活污水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还原土堆场设施破损不能有效做到防水、防尘。 | 2026年8月27日 | 工业废水 | 正在办理 | |
| 101 | 新疆若羌县西海锂业 | 根据企业公开的2026‑02‑04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载明:B线(二线)工程尚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但内部工作聊天记录显示,2026年8月16日B线(二线)酸化窑焙烧窑已经实际投料生产,产能提升至20‑25吨每小时,开展取样化验,实际投入生产运行,目前该生产线已经临时停机。A线(一线)竣工环保验收不能替代B线验收。 请求执法部门:调取B线该时段电量、物料进出记录,结合工作聊天记录证据,核实B曾经投产事实;核查B线全套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材料、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联网上传记录、排污口合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 2026年8月27日 | 三同时验收 | 已办结。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一是对企业在未取得B线排污许可证情况下开展投料调试,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分局将依法查处;二是督促企业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调试法定前置条件,调试前必须确保环保设施建成、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规范调试全过程管理;三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完成B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前,严禁B线开展正式生产活动;后续调试作业必须满足全部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 | 2026年9月11日,若羌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向其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 102 | 夏爱嘉丽商业街 | 乱扔垃圾,乱扔,止血。 | 2026年8月27日 | 垃圾 | 三、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投诉问题线索,2026年8月28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建国南路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周边进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红蜻蜓(机场路店)、金猪烤肉自助店周边,包括商业街附近社区医院、牙科诊所医疗机构周边,未发现乱丢医疗垃圾的现象。执法人员对接库尔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物业负责人及商业街停车场负责人加强对商业街、停车场环境卫生管理。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建国南路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周边进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红蜻蜓(机场路店)、金猪烤肉自助店周边,包括商业街附近社区医院、牙科诊所医疗机构周边,未发现乱丢医疗垃圾的现象。 2026年8月28日执法人员致电回访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空号。 | 2026年8月28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空号。 |
| 103 | 夏爱嘉丽商业街 | 乱,丢,医疗,垃圾,在,附近。 | 2026年8月27日 | 垃圾 | 三、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投诉问题线索,2026年8月28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建国南路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周边进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红蜻蜓(机场路店)、金猪烤肉自助店周边,包括商业街附近社区医院、牙科诊所医疗机构周边,未发现乱丢医疗垃圾的现象。执法人员对接库尔勒市综合执法局,要求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物业负责人及商业街停车场负责人加强对商业街、停车场环境卫生管理。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建国南路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周边进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红蜻蜓(机场路店)、金猪烤肉自助店周边,包括商业街附近社区医院、牙科诊所医疗机构周边,未发现乱丢医疗垃圾的现象。 2026年8月28日执法人员致电回访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空号。 | 2026年8月28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空号。 |
| 104 | 夏爱嘉丽商业街 | 乱扔,废弃,刚,材。 | 2026年8月27日 | 垃圾 | 三、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投诉问题线索,2026年8月28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建国南路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周边进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红蜻蜓(机场路店)、金猪烤肉自助店周边,包括商业街附近社区医院、牙科诊所医疗机构周边,未发现乱丢医疗垃圾的现象。执法人员对接库尔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物业负责人及商业街停车场负责人加强对商业街、停车场环境卫生管理。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建国南路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周边进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华夏爱嘉丽都商业街红蜻蜓(机场路店)、金猪烤肉自助店周边,包括商业街附近社区医院、牙科诊所医疗机构周边,未发现乱丢医疗垃圾的现象。 2026年8月28日执法人员致电回访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空号。 | 2026年8月28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空号。 |
| 105 | 华源圣地欣城小区附近 | 每天疑似时间错误,注意区分12小时制和24小时制的时间表示方法之后,有严重的恶臭,类似于以前造纸厂排废水的味道,不知道具体是哪家工厂,开车去西尼尔镇那边,路上有时候也有这个类似的味道。 | 2026年8月28日 | 大气异味 | 三、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问题线索,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进行联系。2026年8月29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华源圣地欣城小区业主代表(投诉人)两名一起开车对反映有臭味区域包括迎宾路、老机场路、西尼尔镇五岔路口养殖小区、华州路等库尔勒市管辖区域地点进行逐一详细排查,未发现臭味来源。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联系对接投诉人。根据投诉人反映的地点区域进行巡查走访,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华源圣地欣城小区业主代表(投诉人)两名一起开车对反映有臭味区域包括迎宾路、老机场路、西尼尔镇五岔路口养殖小区、华州路等库尔勒市管辖区域地点进行逐一详细排查,未发现臭味来源。 2026年8月31日执法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称现在没有味道了,投诉人表示认可、满意。 | 2026年8月31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
| 106 | 华源圣地欣城小区附近 | 每天晚上是21点钟之后有一股恶臭,大概持续半小时左右,味道类似以前造纸厂排的废水的味道,开车去西尼尔镇那边,有的地方偶然闻到过类似的味道。 | 2026年8月28日 | 大气异味 | 三、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问题线索,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进行联系。2026年8月29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华源圣地欣城小区业主代表(投诉人)两名一起开车对反映有臭味区域包括迎宾路、老机场路、西尼尔镇五岔路口养殖小区、华州路等库尔勒市管辖区域地点进行逐一详细排查,未发现臭味来源。 四、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联系对接投诉人。根据投诉人反映的地点区域进行巡查走访,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与华源圣地欣城小区业主代表(投诉人)两名一起开车对反映有臭味区域包括迎宾路、老机场路、西尼尔镇五岔路口养殖小区、华州路等库尔勒市管辖区域地点进行逐一详细排查,未发现臭味来源。 2026年8月31日执法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称现在没有味道了,投诉人表示认可、满意。 | 2026年8月31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
| 107 | 新疆咪发嗦商贸有限公司 | 该厂区在农业用地附近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作于,前两天路过发现存在刺鼻恶臭,自我感觉从在种种隐患,厂区废水,烟粉尘,刺鼻恶臭,工业废气等有害农作物的物质。以上种种问题本人提出质疑,该厂区是正规工业生产的厂区吗?有正规的废气处理设备吗?在玉米地周边就能感觉到阵阵恶臭,在农业用地周边从事工业生产合适吗?该厂区是否办理正规生产营业执照,环保手续等正规生产证件?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一下。 | 2026年8月29日 | 三同时手续 | 已办结。2026年8月31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对该公司塑料气泡膜生产项目的现场情况,制作了《污染源简单事项现场“一表通查”记录表》,要求该公司7日内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建议搬迁至符合工业用地生产场所或工业园区并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同时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后,该公司负责人当场当即组织工人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和其它附属生产设备。2026年9月7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塑料气泡膜生产项目开展后督察,该塑料气泡膜生产项目已经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计划后期搬迁至工业园区。 | 2026年9月7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致电投诉人,向其完整反馈本次投诉核查处理结果,同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且满意。 |
| 108 | 库尔勒美克化工 | (抖音投诉举报渠道)每次一到周末晚上整个一片空气都弥漫一股臭味,化工厂偷偷排放。 | 2026年8月29日 | 大气异味 | 正在办理 | |
| 109 | 圣果名苑商铺水泵设备 | 商铺水泵设备产业结构传播低频噪声,125Hz嗡嗡墙体共振噪音。 依据GB22337‑2008、HJ707‑2014,请求安排CMA资质检测机构,做室内1/1倍频带低频噪声检测,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依法处理噪音扰民。 | 2026年8月29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第二十八章第五百九十一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110 | 圣果名苑商铺水泵设备 | 库尔勒市圣果名苑小区,楼下商铺洗车行水泵产生125Hz结构传播低频共振噪音,墙体嗡嗡震动,影响正常工作。 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诉求无法受理。 | 2026年9月2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已与您电话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第二十八章第五百九十一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进行反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111 | 且末县碟滋味牛肉串串火锅店 | 抽烟机噪音太大严重影响晚上的睡觉。 | 2026年9月3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第二十八章第五百九十一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噪声源分类指导目录》,您反映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中的经营场所噪声一类。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 / |
| 112 | 明生路和合家园小区旁(何记鲜货烧烤) | 烧烤油烟扰民投诉材料 本人为本小区住户,小区临街门面烧烤店长期昼夜违规经营,全天不间断产生大量浓重烧烤油烟,白天、夜晚均无改善。日常居家根本无法正常开窗通风,只要开窗,屋内瞬间充斥刺鼻烧烤油烟味,严重侵占居民正常居住生活空间。 长期吸入油烟后,全家人身体均出现明显不适,频繁出现眼睛刺痛发痒、咽喉干涩肿痛、持续流鼻涕、头晕恶心等症状,长期受油烟刺激,严重影响身体健康与日常生活作息,身心饱受困扰。 该商户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为节省成本、图方便,长期故意关闭、闲置净化器,油烟未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直接低空直排,属于典型的违法排污行为。 | 2026年9月3日 | 餐饮油烟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分编第四章第五节第二百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餐饮油烟问题,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 / |
| 113 | 村委会租赁场地新建了一座水泥厂 | 在我们村活动室附近,村委会租赁场地新建了一座水泥厂。建厂至今已有近两个月,该厂距离村民住宅很近,造成非常严重的粉尘污染与噪音扰民。 工厂每天凌晨四点多就开始生产作业,夜间也持续生产,生产产生大量粉尘污染,周边居民家里落满灰尘,没办法在屋外做饭、吃饭,不敢开窗,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与身体健康。 我们已经向村委会反映过该污染扰民问题,但村委会没有重视,也没有进行处理。 诉求: 恳请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核查该厂环保手续、生产排污、夜间噪音情况;依法开展处置整改,请将核查以及处理结果电话反馈给我本人,联系电话15299639803。 | 2026年9月8日 | 烟尘、工业噪声 | 正在办理中 | |
| 114 | 青年路建筑施工工地 | 青年路施工半夜施工扰民,9月11日凌晨1点半还在施工,9月12日凌晨四点多之后一直施工 | 2026年9月12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你所反映的是建筑施工噪声,按照职责划分属于住建部门管辖范围。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 115 | 且末县医院 | 巴州地区各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各医疗机构的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由于是医疗废物,有病毒和传染病菌,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且末县、若羌县的医疗机构远离巴州地区,环境违法是常态,巴州生态环境局主动管过吗?巴州生态环境局严重渎职,不作为懒政。 | 2026年9月16日 | 医疗废物 | 正在办理中 | |
| 116 | 若羌县医院 | 巴州地区各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各医疗机构的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由于是医疗废物,有病毒和传染病菌,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且末县、若羌县的医疗机构远离巴州地区,环境违法是常态,巴州生态环境局主动管过吗?巴州生态环境局严重渎职,不作为懒政。 | 2026年9月16日 | 医疗废物 | 已办结。经现场核查,若羌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签订专项处置协议,污泥转运处置未形成闭环。现场已督促医院尽快对接处置单位洽谈协议;协议落地前,做好污泥贮存、消杀管控,完善污泥产生、清掏、消杀台账,补齐管理短板。 综上,举报反映部分医疗机构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污泥未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处置的问题部分属实,相关问题已督促医疗机构开展整改。举报所称“化学性废物”问题,现场核查暂未发现,该内容不属实。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对若羌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督促其正视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限期补齐医疗废物、污泥处置全链条管理漏洞。 | 2026年10月12-13日,若羌县分局执法人员张永生通过电话多次联系投诉人,向其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一直关机未接通电话,已通过短信告知其核查结果。 |
| 117 | 若羌县医院 | 巴州地区各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各医疗机构的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由于是医疗废物,有病毒和传染病菌,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且末县、若羌县的医疗机构远离巴州地区,环境违法是常态,巴州生态环境局主动管过吗?巴州生态环境局严重渎职,不作为懒政。 | 2026年9月16日 | 医疗废物 | 已办结。经现场核查,若羌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签订专项处置协议,污泥转运处置未形成闭环。现场已督促医院尽快对接处置单位洽谈协议;协议落地前,做好污泥贮存、消杀管控,完善污泥产生、清掏、消杀台账,补齐管理短板。 综上,举报反映部分医疗机构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污泥未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处置的问题部分属实,相关问题已督促医疗机构开展整改。举报所称“化学性废物”问题,现场核查暂未发现,该内容不属实。 四、调查处理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对若羌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督促其正视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限期补齐医疗废物、污泥处置全链条管理漏洞。 | 2026年10月12-13日,若羌县分局执法人员张永生通过电话多次联系投诉人,向其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一直关机未接通电话,已通过短信告知其核查结果。 |
| 118 | 库尔勒佳鑫国华洒店 | 酒店后堂风机噪音很大 | 2026年9月18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七分编第二十八章第五百九十一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噪声源分类指导目录》,您反映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中的经营场所噪声一类。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 / |
| 119 | 中星油脂厂、益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附近晚上有严重异味 | 晚上20:30开始,经常性有酸臭、恶臭味,在乐悟路与南苑路交叉口、乐悟路上较明显。闻后嗓子不舒服。 | 2026年9月18日 | 恶臭异味 | 正在办理中 | |
| 120 | 库尔勒楚添消防器材经销部 | 巴州整个区域以及库尔勒市灭火器维修以及废品回收点,收集大量报废灭火器,私自拆解,报废干粉污染环境,倒卖报废干粉和大量废铁,废塑料,废橡胶,无视生态环境法典,建议巴州生态局联合消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联合执法,打开抖音搜索报废灭火器回收,大量不法人员光明正大发布回收报废灭火器信息,实名发布并且留有联系方式,公安机关严查八县一市高速和国道出入口检查吨袋报废干粉,没有合格证的干粉都是非法收集的报废干粉,严格执行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给中国生态环境法典树立榜样 | 2026年9月21日 | 收集报废灭火器、倒卖灭火器干粉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报废灭火器,倒卖报废干粉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请您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谢谢! | / |
| 121 | 库尔勒楚添消防器材经销部 | 巴州整个区域以及库尔勒市灭火器维修以及废品回收点,收集大量报废灭火器,私自拆解,报废干粉污染环境,倒卖报废干粉和大量废铁,废塑料,废橡胶,无视生态环境法典,建议巴州生态局联合消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联合执法,打开抖音搜索报废灭火器回收,大量不法人员光明正大发布回收报废灭火器信息,实名发布并且留有联系方式,公安机关严查八县一市高速和国道出入口检查吨袋报废干粉,没有合格证的干粉都是非法收集的报废干粉,严格执行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给中国生态环境法典树立榜样 | 2026年9月21日 | 收集报废灭火器、倒卖灭火器干粉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报废灭火器,倒卖报废干粉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请您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谢谢! | / |
| 122 | 库尔勒楚添消防器材经销部 | 巴州整个区域以及库尔勒市灭火器维修以及废品回收点,收集大量报废灭火器,私自拆解,报废干粉污染环境,倒卖报废干粉和大量废铁,废塑料,废橡胶,无视生态环境法典,建议巴州生态局联合消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联合执法,打开抖音搜索报废灭火器回收,大量不法人员光明正大发布回收报废灭火器信息,实名发布并且留有联系方式,公安机关严查八县一市高速和国道出入口检查吨袋报废干粉,没有合格证的干粉都是非法收集的报废干粉,严格执行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给中国生态环境法典树立榜样 | 2026年9月22日 | 收集报废灭火器、倒卖灭火器干粉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投诉已收悉,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报废灭火器,倒卖报废干粉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请您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谢谢! | / |
| 123 | 江南丽苑小区附近 | 在小区附近,夜间十二点至两点期间开始至清晨,出现有肉眼不可见呛鼻刺激性气味,导致无法留窗睡觉,但凡进来一点味就能存在一晚上不散去。如图空气质量为79,不应存在如此刺鼻气味,在此之前已多次夜晚呛醒,多为深夜,且并不是天天都有,大概一周可能有一到三次,整个夏天较少发生,到秋季开始出现频繁。希望有关部门查明,不想再被呛醒无法入睡严重影响生活工作。 | 2026年9月24日 | 烟粉尘 / 恶臭/异味 / 工业废气 | 正在办理中 | |
| 124 | 隆平高科红安和静辣椒有限责任公司 | 隆平高科红安和静辣椒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和静县上游镇。工厂加工辣椒时,大量辣椒刺激性粉尘、辣味废气扩散出来,空气中呛人,刺激鼻子咽喉,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居家生活,刮风的时候气味尤其严重。请求环保部门上门检查,要求工厂密闭车间、做好除尘废气处理,减少异味粉尘排放。 | 2026年9月24日 | 烟粉尘 / 恶臭/异味 / 工业废气 | 正在办理中 | |
| 125 | 广厦锦绣华庭 | 夜间施工,半夜两点仍使用切割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影响居民睡眠 | 2026年9月24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谢谢! | / |
| 126 | 49号小区商铺886喷漆行 | 居民楼下晚上喷漆,给汽车喷漆,浓浓的油漆味让人无法入睡。家里老人闻到头晕眼花。 | 2026年9月29日 | 大气污染 | 已办结。 我分局执法人员反复与该店负责人电话联系,但是该店负责人拒绝接通电话。通过110警务人员与该店从事喷漆作业人员沟通,该店从事喷漆作业人员保证不再进行汽车喷漆作业。后期110警务人员与投诉人保持联系,如果发现该店再有喷漆行为可以向110和片区警务站人员联系。 | 2026年9月29日晚,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当面向投诉人反馈现场核查情况,告知投诉人权益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该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对于无营业执照个人私自开展喷漆作业行为也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人当场表示对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 127 | 库尔勒市天山路亿泊泉泵管厂刘亚宁 | 露天喷漆没有环保措施,噪音大。 |
2026年9月30日 | 噪声污染 | 正在办理中 | |
| 128 | 库尔勒天山北路水泵管厂 | 露天喷漆 | 2026年9月30日 | 噪声污染 | 正在办理中 | |
| 129 | 轮台县书香名门小区 | 固体废物未及时清理 | 2026年9月30日 | 生活垃圾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第二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负责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运营单位定期开展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估。”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职责,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谢谢! | / |
| 130 | 正岱商砼 | 粉尘烟尘扬尘 | 2026年9月30日 | 粉尘扬尘 | 正在办理中 | |
| 1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铁大道 | 污水浇灌梨园 | 2026年10月4日 | 污水污染 | 正在办理中 | |
| 132 | 张昊哲 | 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 | 2026年10月6日 | 林地破坏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三十四项第3条:“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地、草地生态环境管理,组织开展林地、草地土壤类别划定工作”;第6条: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草地、湿地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林业和草原局管理职责,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州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谢谢! | / |
| 133 | 上游隆平红安公司辣椒厂 | 上游隆平红安公司 辣椒厂异味非常的大 全是满空气 全是那种辣椒灰尘味 十多天了 辣的咳嗽 一呼吸满嘴全是那种辣椒灰尘 天空上全是那种灰 十多天了 还没处理 请务必在五天内处理 不然辣椒厂过季了 冬天他们就关门了 现在不处理的话 后面他就没有那个辣椒灰尘了 故意拖延时间投诉处理 | 2026年10月9日 | 大气异味 | 正在办理中 | |
| 134 | 璞樾观景园16号商业大东烧烤 | 库尔勒市璞樾观景园小区楼下大东烧烤店,夜间露天烧烤直排油烟,大量浓烟飘散至居民区域,气味刺鼻呛人,影响正常呼吸与休息,附现场冒烟照片视频,请求执法人员到场核查并责令整改排烟设施。 | 2026年10月11日 | 油烟扰民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第二十一项“州住建局职责”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污染,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住建部门反映。 | / |
| 135 | 查汗渠村村委会旁有五座蔬菜大棚养鱼 | 你好领导?我反映地下水异常问题。我在焉耆县五号渠查汗渠村一组,自家地旁边有两个花卉大棚,大棚里得抽水井,抽取地下水,抽上来的水有明显鱼腥味。距离这口井不到100米,后面和旁边有5座水产养殖大棚。我担心养殖废水渗漏,影响浅层地下水。诉求:恳请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查看,采集井水水样检测,核查附近水产大棚的污水收集、排放情况。希望可以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 2026年10月12日 | 养殖废水 | 正在办理中 | |
| 136 | 相思湖景区 | 该承包人自2014年将相思湖旁小雁湖与大雁湖之间筑坝截断并修有闸口,同时在小雁湖周围筑坝,截断与相思湖湿地的水城连接,只保留一根涵管。 由于其与巴州博胜牧业的承包纠纷,自2024年起,不再从大雁湖向小雁湖注水,导致小雁湖及相思湖湿地大面积干枯至今 | 2026年10月13日 | 河湖湿地非法侵占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水利部门职责,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水利部门反映! | / |
| 137 | 圣果名苑洗车房 | 本人现反映迅洁洗车房违规作业产生低频震动噪声扰民相关问题。 该洗车房在公共停车场内放置洗车、吸尘设备,设备持续运行,向外产生低频震动噪音。楼上居民在家中可以明显感受到墙体嗡鸣与震动,已经严重影响日常居家休息。 此前我已经多次就该问题分别向城管部门反映,也拨打过报警电话。城管表示噪声扰民不属于其工作职责,民警也称噪音问题不在自身管辖范围内,两个部门互相推诿。并且之前现场只使用了普通分贝仪开展检测,普通仪器无法有效识别低频震动噪声,检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住户实际受到的干扰。 除噪声之外,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场车位摆放作业设备,现场还有私拉裸露电线的情况,同时存在侵占公共资源以及触电、火灾的安全隐患。 特此向贵局进行投诉,恳请生态环境局可以安排工作人员携带低频噪声专业检测设备,前往现场实地勘查检测。请依据检测结果,督促该商户完成噪声方面的整改治理。同时希望贵局能够牵头或者协调其他职能部门,一并处理违规占用车位、私拉乱接电线的相关隐患,建立后续巡查机制,防止问题整改之后再次反弹,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2026年10月14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国家《噪声源分类指导目录》划分,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经营场所社会生活噪声,不在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另外您反映的其他两个问题:1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场车位摆放作业设备2、现场还有私拉裸露电线的情况,同时存在侵占公共资源以及触电、火灾的安全隐患的问题这些都不在环保部门管辖范围。 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住建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急部门反映! | / |
| 138 | 新疆长投卓泰矿业有限公司(区交办) | 群众通过邮箱反映:和硕县新疆长投卓泰矿业有限公司阿拉塔格石灰石矿已建成投产,未见环保设施,破碎线未见防尘设施,未见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 2026年10月14日 | 未验先投 | 已办结。投诉人您好!您的投诉我局已收悉。2026年10月14日,“群众通过邮箱反映:和硕县新疆长投卓泰矿业有限公司阿拉塔格石灰石矿已建成投产,未见环保设施,破碎线未见防尘设施,未见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新疆长投卓泰矿业有限公司阿拉塔格石灰石矿开展调查,现查处情况答复如下:2026年10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到新疆长投卓泰矿业有限公司阿拉塔格石灰石矿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当日,该企业未生产。该企业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和硕县阿拉塔格北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巴环评价函〔2023〕139号)。工作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对标环评批复各项要求,尽快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未完成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我局将持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 是 |
| 139 | 若羌县同阳风电北场 | 新疆若羌县同阳风电北场负责人甄国强随意在风场土地挖坑,唆使驻场工作人员倾倒焚烧生活垃圾 | 2026年10月14日 | 倾倒焚烧生活垃圾 | 正在办理中 | |
| 140 | 中泰集团美克化工化工工业园 | 一到晚上就开始加大力度超标生产,噪音明显比白天大。最关键空气中刺鼻气味特别明显,睡醒了第二天一直吐痰,作为一个有常识的公民我想这肯定有问题,这与习近平主席提倡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极不相符,是不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公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讲党性讲原则,实事求是直面问题。 | 2026年10月15日 | 烟尘、工业噪声 | 正在办理中 | |
| 141 | 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 无辐射安全许可证非法经营,将II类X射线装置交给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违法经营 1、无证运营II类X射线装置的企业为: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而非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于2026年5月1日将II类X射线装置违法移交给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运营。(无辐射安全许可证、无证经营) 3、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将II类X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也于2026年5月1日同步移交给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有签订的劳动合同为证、同时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的一般代理人在庭审时也予以承认) 4、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5、违法所得也非全部入账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而是由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新疆家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三家企业分别入账。(可提供详细记录,详细记录为:2025年5月1日—2025年9月20日入账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9月21日—2025年9月30日入账新疆家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2025年10月1日—2026年8月19日入账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不知新疆家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在其中起什么作用?) 6、在监管部门检查、核查过程中库尔勒华凌佳瑞物流有限公司、华凌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故意隐瞒谎报事实,对抗监管部门检查、核查。在本人2026年6月7日实名举报、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后依然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辐射作业,无证经营,情节特别严重。蔑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 2026年10月15日 | 电磁辐射 | 正在办理中 | |
| 142 | 圣果名苑洗车行 | 本人现反映迅洁洗车房违规作业产生低频震动噪声扰民相关问题。 该洗车房在公共停车场内放置洗车、吸尘设备,设备持续运行,向外产生噪音。室内泵机有严重低频噪音! 此前我已经多次就该问题分别向城管部门反映,也拨打过报警电话。城管表示噪声扰民不属于其工作职责,民警也称噪音问题不在自身管辖范围内,两个部门互相推诿。并且之前现场只使用了普通分贝仪开展检测,普通仪器无法有效识别低频震动噪声,检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住户实际受到的干扰。 除噪声之外,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场车位摆放作业设备,现场还有私拉裸露电线的情况,同时存在侵占公共资源以及触电、火灾的安全隐患。 特此向贵局进行投诉,恳请生态环境局可以安排工作人员携带低频噪声专业检测设备,前往现场实地勘查检测。请依据检测结果,督促该商户完成噪声方面的整改治理。同时希望贵局能够牵头或者协调其他职能部门 | 2026年10月17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国家《噪声源分类指导目录》划分,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经营场所社会生活噪声,不在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另外您反映的其他两个问题:1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场车位摆放作业设备2、现场还有私拉裸露电线的情况,同时存在侵占公共资源以及触电、火灾的安全隐患的问题这些都不在环保部门管辖范围。 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住建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急部门反映! | / |
| 143 | 爱尚丝路新疆菜 | 该饭店一整个白天用大音响全天循环播放民族歌曲。附近居民白天根本无法休息 | 2026年10月17日 | 社会生活噪声 |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噪声源分类指导目录》社会生活噪声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不在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公安部门反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