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立足点,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定《巴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动态调整《巴州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清单》,将法治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3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及民主测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于2024年3月4日在政府官网公开上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报告。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巴州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7次。严格落实学法讲法制度,领导班子、党组会、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21次,带头讲法5次,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用好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逢九必讲”9期103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支撑点,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强化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党组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及党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政策性文件14个。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1项,调整后生态环境部门权责清单共214项,打造统一规范的依法行政支撑。将法律顾问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与新疆首邦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全年开展法律服务咨询37次、研讨5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文书审核13份。
二是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提高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十一条措施》,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对符合条件的16大类37小类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改革,大幅压缩审批时限60%以上,办理次数下降50%。在疆内率先探索《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填空式模板,将情况简单、历史清白的地块变更为“一住两公”用途,有效降低编制难度和成本,受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可并向其他地州广泛推广。
三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巴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事项联合会审工作制度》,全年召开行政许可事项联审会34期,审批行政许可事项257项。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巴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召开案审会5次,审议行政处罚案件84件。
(三)以强化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为突破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化人才保障。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能力提升。积极申请实施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审核及执法稽查“小组团”柔性帮扶援助项目、巴州博斯腾湖生态治理专家柔性引才项目、巴州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小组团”柔性引才项目,加强系统培训和实地帮带,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固定每周五下午围绕生态环境相关业务、理论法纪等内容进行培训授课,举办全系统业务素质能力提升班24期,培训人员1430人次,大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参加全国、自治区、自治州各类线上、线下执法业务培训22次355人,全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依托实训基地,在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集执法行为规范、无人机和便携式监测设备等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现场发现问题能力、证据固定提取、笔录及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型实战技能比武活动,强化执法队伍能力提升。
(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点,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处罚信息按时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据规定程序使用“裁量计算器”对77件行政处罚案件提出处罚建议。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自治区免罚事项清单,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程序办理免予处罚案件4件,免除罚款37.23万元。加强非现场执法制度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动态衔接,对75家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前三季度运用自动监控、监管平台、无人机等信息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74次,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并查处案件12件。
二是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化解行政处罚案件各节点办理时限及要求的通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源头矛盾纠纷化解,利用陈述、申辩、听证等救济渠道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减少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被当事人行政复议的情形。
三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制定《2024年巴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将双随机监管企业库由原来的296家扩充到781家,实现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和执法资源有效统筹。截至目前,全州开展抽查任务117次,抽查企业1038家,抽查计划完成率100%,人均执法条数6.7条,执法人员活跃率100%。
(五)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着力点,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整治突出问题。紧盯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执行政策“一刀切”、加重基层负担、生态环境执法等问题,印发《巴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自治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对14人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研究制定《巴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巴州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督查问责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全年无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情形发生,未发生行政行为被纠错的情况。
三是凝聚行政机关监督合力。严格遵守建议提案办理规范和流程,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2024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件,按时办复率100%。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件、行政拘留案件1件,组织参加环境污染犯罪旁听庭审2人次。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执法监管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通过州政府网站更新公开政府信息134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以落实普法责任为落脚点,营造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在执法中推动普法,以普法促进严格执法,打好“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组合拳,全年开展“送法入企”活动846次。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巴州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3批次19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典型案例采纳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一倍,位列全疆首位。
二是积极承担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制定《巴州生态环境局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每周播发普法宣传、法治文化等信息不少于1篇。发挥“双微”平台作用,发布各类法治信息8000余条,阅读量达1076万人次。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六五”期间全州环委会成员和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活动和线上宣传活动47场次,参与人数6500人次,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全面、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仍显经验不足;三是法治宣传深度不够,企业守法意识还树得不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员会的部署要求,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主体责任落实、监管协同高效、普法宣传深入、执法震慑有力、社会和谐共治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