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保障问题,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政策宣传为先导、流程优化为抓手、制度保障为支撑,多措并举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截至目前,巴州已有776名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其中,今年新增644人,扩面成效显著。
多点开花强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中心统筹11个管理部力量,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房交会、招聘会等活动现场,走进学校、广场、社区、园区等场所,聚焦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以及个体工商户、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大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通过面对面讲解政策、现场答疑解惑,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优化流程降门槛,提高服务便捷性。中心全面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准入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巴州行政区域内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形式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在读大学生,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Ⅰ类银行卡,即可自愿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支持申请人通过“手机公积金”App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功能,全程网办开户业务。开户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办理时间大幅缩短,让便捷服务触手可及。
健全机制保权益,增强群众获得感。中心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权益保障机制,支持缴存人自行确定缴存方式、时间和基数,在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自愿申请停止缴存。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计息政策,自缴存资金计入账户之日起,按央行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统一结息,使缴存人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此外,优化账户转移接续服务,当灵活就业人员入职单位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无缝转移至单位继续缴存,自动终止个人托收协议,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
惠民政策助安居,圆梦宜居新生活。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多项惠民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与企业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贷款方面,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贷款额度、异地贷款、组合贷款、贷款缩期和展期、“商转公”等政策;提取方面,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及租房、偿还购房贷款等情形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方面,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等平台,实现“全疆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等跨区域便民服务,解决因异地办理而造成的“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截至目前,中心已为7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0万元;办理提取业务38笔,提取金额达74.9万元,切实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安居梦”。(记者 周海霞 通讯员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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