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5〕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巴州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行为,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委会同州卫健部门、教育部门拟定了《巴州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
附件:1、
巴州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联系人:单玲梅 联系电话:2022056
邮箱号:bzfgwjghsfglk@163.com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