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依法治州的答复
你在政协巴州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题为《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保障,加大执行力度》的提案收悉。对你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就你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环节,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依法行政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活动;依法行政既是目标,也是过程,它贯穿于整个行政活动的始终。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行政权的来源必须有法律依据;二是行政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三是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自治州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巴州法治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全面实行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明确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完善与州、县、乡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 强化自治州政府统筹推进州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州县政府执行职责,将考评结果纳入了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巴州社会治理、维护稳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的需要,创新社会治理,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要素管控、涉法涉诉信访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管用有效的措施和制度,在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着力构建符合巴州实际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权力运行规范,法律实施机制完善,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全面形成,促进巴州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项事业逐步进入法治化轨道,全力实现巴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主管领导:刘 刚 职务:巴州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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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陆凌 职务:巴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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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司法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