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州2015年度法律援助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司法局:
根据《关于2015年法律援助案件初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司明电发〔2015〕19号)的文件要求,巴州法律援助中心于5月20日-6月15日集中开展全州2015年度法律援助案卷初查工作。现将案卷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查基本情况
根据案卷评查的需要,从州直律师事务所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县(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1日期间已办结的294卷(其中刑事36卷、民事219卷、非诉39卷)法律援助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从总体评查案卷情况看,各县(市)援助中心在办理法律援助过程中,能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操作、材料收集、归档和案件评估工作,援助整体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此次初查,案卷质量较好的单位有若羌县、和硕县,较差的单位有且末县、尉犁县。
二、初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刑事案卷方面
1、案卷装订混乱,目录印刷不整齐,一些案卷没有编页码,个别案卷没有制作案卷目录;
2、案卷没有《结案报告表》,结案小结没有填写;
3、案卷封皮上没有写承办结果;
4、案卷没有代理词、会见笔录(一些会见内容询问不详细);
5、案卷没有阅卷材料;
6、案卷指派过程相关内容未填写完整。
(二)民事案卷方面
1、案卷装订混乱,目录印刷不整齐,个别案卷没有制作案卷目录;
2、一些案卷没有编页码;
3、案卷没有询问笔录、代理词、庭审笔录;
4、案卷没有《结案报告表》,结案小结没有填写;
5、案卷封皮上没有写承办结果。
(三)非诉案卷方面
1、案卷装订不整齐,一些案卷没有编页码 ;
2、案卷没有谈话笔录;
3、案卷申请表中申请人信息及申请理由填写不完整,没有申请人签字;
4、案卷没有《结案报告表》,结案小结没有填写;
5、案卷封皮上没有写承办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举一反三,在案卷质量上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法律援助办案流程,不推进和完善援助案件质量监督。
2、加强学习培训。严格办案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办案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要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
3、加强援助案卷质量。各县(市)援助中心加强教育,特别是加强援助工作人员在代理过程中,深入调查案情,认真准备代理词,研究法律适用问题;端正服务态度,严把质量关,认真办好每一件援助案件;保存好当事人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承办案件中使用的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规范书写、签发,认真填写各式表格字体整齐、清晰,便与查阅与归档。同时,做好援助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达到随办结随归档、随立案随立卷,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材料完整,卷宗纸张统一。
巴州司法局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