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确保我州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和自治区<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编报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建立《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联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会疆 巴州财政局局长
成员:肖 玲 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素英 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热西旦 巴州卫生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巴州财政局社保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成员:薛寿春 巴州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唐 勇 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科长
任姝云 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科科长
郝雪燕 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永 刚 巴州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艾尼瓦 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基金财务科科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1、统筹地区劳动、卫生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送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审核汇总。
2、劳动和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审核汇总后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分别送财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各项工作,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联合劳动和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审核后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批复政府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待条件成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将报同级人大审批。
审核批准后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别报上一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的预算报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巴州财政局 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巴州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