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综改办):
为深入推进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新财综改〔2018〕23号),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新财综改〔2018〕23号)
巴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巴州财政局 2018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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