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巴州2026年度工伤预防重点
领域及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科学管理与使用效能,切实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7〕13号)及《关于做好自治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近年来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发生的特点,现发布《巴州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相关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
一、2026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对我州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数据的分析,确定以下领域为2026年度工伤预防工作的重点方向:
1.重点行业企业:危化、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即时配送等。
2.重点群体: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如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工伤预防项目根据实施对象和范围,面向不同主体进行申报或组织实施。
(一)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自主申报项目
1.申报主体:在巴州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可结合自身需要申报工伤预防项目。
2.申报条件: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硬件设施和技术保障能力。企业规模划型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二)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申报项目
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系统、本行业工伤预防工作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申请。
(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项目
各县(市)人社局应结合本地工伤发生率较高的行业、企业特点,组织申报符合本地实际需求的工伤预防项目。
(四)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面向社会公众及各类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工伤预防项目,将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同级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项目确定程序
1.初步审核:申报截止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从州工伤预防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专业评审。
3.会议确定: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预算和工作重点,集体研究审议并最终确定纳入2026年度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
4.合同签订:项目确定后,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直接实施的,由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项目单位签订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内容、资金支付方式、绩效要求及违约责任等;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协议、服务合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与内容
工伤预防项目分为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内容必须紧扣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主题,应与单位常规性安全教育培训有所区分。
1.宣传项目:指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媒介和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工伤预防知识、应急救护技能等。
2.培训项目:指针对特定行业或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系统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风险辨识与管控、应急处置等专业化培训。培训内容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法规解读、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实操演练等。
(二)项目预算编制
项目预算应科学合理、明细清晰。其中,培训项目的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等支出标准,应参照《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新财行〔2025〕46号)及自治区相关差旅费等规定执行。除地理位置特殊等必要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三)项目数量及预算限额
1.选题方向:申报项目应优先围绕本指南确定的重点领域进行设计。如需申报重点领域之外的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充分说明其必要性和预期效益。
2.数量限制: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内,申请的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各不得超过1个,总计不超过2个,并需分别提交独立的申请材料。
3.预算限额:单个宣传项目预算不超过10万元。单个培训项目预算不超过10万元,且培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80人,人均培训时长不少于4学时。对于确需更高投入的高危行业专项培训,可在申报材料中充分说明必要性,经专家评审和联席会议批准后,适当放宽预算限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各一份):
1.主体资格证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申请表格:《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1)。
3.项目规划文件:《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附件3,应明确时间表、任务分工、详细内容等)。
4.实施能力证明:近三年内开展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结项报告、获奖证明等(非必要)。《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实施所需设备、场地、信息技术等条件说明。
五、绩效目标与实施周期
(一)宣传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按计划完成全部宣传内容,宣传品(视频、手册、展板等)质量合格并通过委托方审核。
2.效果目标:实现目标人群的有效覆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核心宣传内容的公众知晓率较项目开展前有显著提升。
3.社会效益目标:提升目标人群对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的认知度。
(二)培训项目绩效目标
1.过程与产出目标:严格按方案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课时、内容、考核等符合要求。
2.直接效果目标:培训结束时学员满意度测评平均分不低于85分;通过前后测评对比,学员在关键知识点掌握上平均分提高不低于10%(或明确提高分值)。
3.长期影响目标:建立培训后不少于6个月的跟踪回访机制。重点评估参训人员安全行为改变情况,鼓励设定降低参训单位或岗位工伤事故发生率的目标。
(三)实施与验收周期
所有获批项目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完成,并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验收结算手续在项目通过最终评估后及时办理。如绩效目标未完成,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期限整改。规定期限内整改仍未完成的,退回已拨付资金,取消其未来三年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资格。
六、资金支付与管理
(一)资金分配原则
年度工伤预防资金总额中,用于宣传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用于培训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70%。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项目质量、评审结果和年度预算总额,统筹安排各类项目资金。
(二)资金拨付原则
工伤预防项目资金按照“按进度、按合同”的原则拨付。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支付方式
1.预付款:项目合同签订时,项目单位可在合同中约定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50%的预付款。申请时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明细及预付款申请报告。
2.尾款:项目完成后,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验收合格,项目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票据后,支付剩余的尾款。若项目未完成,根据项目验收实际情况扣减相应款项。
(四)申报项目的资金拨付
1.资金拨付路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实施的,工伤预防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拨付给具体实施项目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的,拨付给具体实施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州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申报并获批的项目,拨付给具体实施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2.预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工伤预防项目资金纳入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确保资金落实。
3.用款流程: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专户拨付。
(五)资金使用监督
所有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虚报、冒领、骗取、挪用工伤预防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取消其未来三年内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或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可暂停拨付、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
(六)项目终止资金处理
项目因故终止或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单位应编制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剩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已支出但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应依法追回。
七、组织实施要求
(一)突出专业性与针对性。各申报单位应确保项目设计紧扣工伤预防主题,精准聚焦本行业、本单位的主要工伤风险和重点岗位、人群,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体现“预防为主”的理念。
(二)严格按时规范申报。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6年5月30日19:0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如缺项、未盖章等)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办公室
联系科室: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996-2032280
电子邮箱:190177416@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工伤预防申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
附件:1.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3.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