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工伤职工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结合我州工伤保险医疗资源布局、定点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承载能力及工伤职工康复救治实际需求,我州拟从现有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择优遴选新增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6版)》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我州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申报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6日。
2.申报地点:医疗机构所在参保地社会保险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经卫生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2.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工伤救治、康复和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及财务管理制度;
4.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5.遵守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6.具备与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联网条件,能实时交换工伤医疗数据信息,并能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工伤医疗费;
7.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条件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资质;
8.具备进行工伤康复的基本设施、场所、人才、技术等;
9.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
10.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科室。
三、申报方式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经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通过现场申报方式,自愿向医疗机构所在参保地社会保险中心提出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
5.康复医护医技人员信息汇总表;
6.康复诊疗设备登记表;
7.诚信承诺书;
8.企业征信报告;
9.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医院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法及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五、受理审核
州、县(市)人社局分别成立评估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审查、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工伤定点康复机构。
六、社会公示
审核通过的拟新增协议服务机构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组织调查核实,经确认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取消工伤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七、咨询电话
巴州社会保险中心 0996-2276713
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 0996-2109719
焉耆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6010968
和静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5021620
和硕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5628440
博湖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6625964
轮台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4672954
尉犁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4024937
且末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7627762
若羌县社会保险中心 0996-7017573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