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自治州2014年下达5625万元投资的3个大型灌区改造项目和2015年预下达投资22756亿元的8个大型灌区改造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将《自治州2014、2015年度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4、2015年度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巴州水利局
2015年 4月 23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2015年 4月 23日印发
2014、2015年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下达投资的3个大型灌区的改造项目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80%,4月底完成95%的投资,5月底全面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内容和下达投资额度。2015年预下达投资计划的8个灌区在本年底完成90%以上投资。
二、项目建设管理原则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巴州水利局对直属管理单位项目负总责,县市水利局对辖区所属项目负总责,项目法人对本灌区项目的实施负总责。
三、灌区改造项目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
根据总体目标,每个灌区按照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及下达投资额度,制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及完成的进度,同时明确每个项目的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法人责任人。(见附表)
四、工作机制
(一)巴州水利局和县市水利部门成立领导小组
1.巴州水利局成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振良
副组长:章军、丁轲
成员科室:水利局规计科、建管科、巴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丁轲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金华、袁文艺、张彭铖、吴圆圆、李金星、马文强、廖燕君
2.要求各县(市)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建立以各级县市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
(二)各级领导小组及项目法人的职责
1.巴州水利局领导小组职责:对全州大型灌区改造项目负总责。负责全州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协调配套资金、前期可研报告、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查,督导检查各县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县市领导小组职责:各县市水利局对所属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负总责。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督促指导灌区项目法人完成可研报告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对可研报告及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初审,督导检查本县市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进度等情况。
3.项目法人的职责: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
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年度实施方案。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建设单位,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资金。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本灌区节水改造效益评估工作,做好年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结工作。
(三)签订责任书
根据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自治州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会议”,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县市水利部门与项目单位责任人逐级签订《2014—2015年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责任书》。
(四)制定时间节点控制
要求各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制定施工进度时间表,节点控制,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巴州水利局建立通报制度
根据县市和项目单位进度报表,每旬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目标进度完成的项目和进度排序靠后的项目单位责任人、县市水利局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报各县政府责任人。
(六)排名滞后约谈制
对每旬项目进展情况滞后县市水利局负责人和项目单位责任人,由州领导约谈。
(七)督导制
巴州水利局将组织检查组于5月中旬对各地灌区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建设进度滞后,存在问题多的项目单位将派工作人员现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