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度南疆田间高效节水实施方案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水农牧函[2017]1号)要求,依据2015年编制《南疆大中型灌区巴州田间高效节水实施方案》,现将各县市2017年度田间高效节水任务计划下达你们,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尽快开展前期工作。
一、各县市应加强对高效节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项目法人,尽快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各州直农场实施高效节水任务包含在各县市内。
二、2017年高效节水项目投资中,中央投资800元/亩(国家补助标准),差额部分资金由项目县或受益农场自筹解决,并出具解决配套资金的承诺函。严格按照《新疆南疆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并进行招投标和项目验收。
三、项目地块选择要求:一是优先选择位于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范围内区域,二是非重度盐碱地区域,三是基本农田区域且灌溉面积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区域。四是水源及农田灌溉条件相对较好区域,主要实施在地表水水源区域,五是不在灌区外人工生态林和成龄果树间作套种粮经作物区域实施。六是公众参与、农民或受益管护主体自愿。
四、州直农场实施面积将承担相应自筹资金,并配合县市项目法人实施项目。若不配合,将对项目进行调整。
五、高效节水工程是中央投资项目,既是“天山杯”和年度考核的重点工作,又是国家和自治区稽查重点工程,各县市要保障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达到施工设计深度,为后续招投标、开工建设和验收创造条件。
各县市2017年度田间高效节水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于2月20日前上报州水利局。州水利局会同财政将组织审查。逾期不报的,将对项目进行调整。
附件:2017年巴州县域田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计划表
巴州水利局 巴州财政局
2016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