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来提·卡依尔、王振松、阿不来提·艾力木、魏永强、库尔班江·麦米提敏、鲜志勇、古力皮亚·阿克木、托合提罕·如孜、托胡提·吐尔孙、托合提·司马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效开发车尔臣河流域水资源支持巴州且末县新增30万亩耕地的建议》(第2-14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再次答复如下:
一、协调州水利局帮助加快对《且末县车尔臣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查批复,对可利用水资源量予以明确;将且末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革命大渠龙口等引水枢纽纳入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列入自治区水利厅、水利部新建中型灌区项目予以支持。
《且末县车尔臣河流域综合规划》已经自治区水利厅及生态环境厅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巴州水利局指导且末县正在开展革命大渠龙口引水枢纽除险加固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巴州水利局已完成且末县新建萨尔瓦墩中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并出具意见。2023年3月7日,巴州水利局组织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对且末县水利局上报的《巴州且末县提升粮食产能一期(3.9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和意见反馈,目前,且末县提升粮食产能一期(3.9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巴州水利局将加强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接,尽快出具《且末县车尔臣河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意见,与规划报告一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力争早日批复。同时,指导和协助且末县水利局开展车尔臣河大型灌区、新建萨尔瓦墩中型灌区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项目资金顺利实施。
二、协调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对且末县近期新增30万亩、远期“十四五”期间50万亩耕地许可及报批方面给予支持。
2023年,巴州自然资源局收到且末县报来且末县30万亩土地开发项目(一期3.96万亩)申报资料,巴州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局科室会审,同时征求水利、林草、生态、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并进行实地踏勘。一期3.9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已于3月20日以州人民政府名义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且末县正在按厅级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补充完善水环评报告表及用水许可等资料。
下一步,巴州自然资源局将积极督促指导且末县按厅级相关部门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同时,积极对接自治区,确保项目纳入自治区正在编制的《巴州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1-2035年)》。
三、协调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对且末县高标准农田规划给予政策倾斜,将项目纳入高标准农田、以工代赈、耕地占补平衡、兵地融合发展、制种基地等项目予以支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全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等文件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在耕地上实施,新增耕地项目区不在耕地范围内,暂无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对于且末县新增耕地项目,巴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接,待该项目范围被纳入耕地范围后,将高标准农田等农业项目向该项目区域倾斜。
四、协调自治州林草局对且末县10万亩天然草场恢复项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0万亩人工饲草料地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调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分别于2023年1月、2023年9月两次公开答复其他草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明令禁止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同为农用地,草原、林地、耕地之间没有相互转化的审批流程。
且末县90万亩后备耕地资源中涉及其他草地的地块违反了现行的法律和政策,禁止开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二十四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在本辖区开展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七条限制,需依据上一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级的规划,截止到目前,自治区的规划尚未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州、县两级无法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
建议:待自治区、地、县规划获准后,由确需建设人工饲草料地的县市督促建设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经州林草局组织相关单位论证通过后实施,建植的人工饲草料科地不得改变草原的属性。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