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7日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做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巴州水利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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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审批时间 备注 1 新疆库尔勒库塔总干渠二级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承诺书 巴水许决备案〔2024〕1号 新疆润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巴州天宝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若需进一步了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详情的,可与巴州水利局农牧水利与水土保持科联系。 2 且末县阿克亚艾肯河库拉木拉克乡阿克亚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4〕1号 且末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睿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3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孔雀河烽燧群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4〕2号 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 2024年1月22日 4 关于《中绿电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不予通过的函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宏翔共创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