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对5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2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巴州水利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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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审批时间 备注 1 巴州焉耆县2025年南河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5〕69号 焉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建局 新疆予正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2 库尔勒(河北)食品农产品加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5〕70号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智汇邦达(新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3 巴州大有超算中心及零碳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5〕71号 巴州大有超级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爱洁生态咨询服务部 2025年12月16日 4 巴州和硕县2024年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5〕72号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嘉宸盈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5 巴州尉犁县市政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水许决字〔2025〕73号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安信达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