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德基委员:
您好!您在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的提案》(第132103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工作。巴州农业农村局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索证索票,明确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质量安全合格凭证的其中一种,倒逼生产主体自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各县市、涉农企业参加自治区在昌吉举办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启动仪式,展示了我州在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工作上的成效,并得到了自治区的赞同。在宣传工作方面,紧紧围绕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大局,严格要求各县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普及了承诺达标合格证意识。截至目前,共发表刊登相关宣传信息19期,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彩图1000余张,发放试行告知书和明白纸2000余张,形成了大家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联合检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落细。年初以来,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州食安办,对全州各县市种养植基地,农资经营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种植基地11家,农资经营单位23家,对生产销售环节投入品管理、废弃物回收、档案记录、产品追溯、合格证开具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短板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和明确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同时,根据州食安办“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州农业农村局两次对焉耆县“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并强调了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使用工作要求。
三、开展风险监测,完善预警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县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乡镇以快速检测,压缩抽样检测时间,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时转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检测工作指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州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14648批次,其中蔬菜检测11847批次,畜产品2801批次;定量检测726批次,其中监督抽查153批次,例行检测573批次,州、县两级未检出农药超标情况。
下一步,巴州农业农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一是加强多部门联动。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畜牧、林草、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突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农业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农时季节,全面开展以承诺达标合格证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超市、进机关专项行动。三是提高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培训。同时,加大执法监管,规范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承诺制度的建立。鼓励蔬菜种植户加快农业标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范围,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进程。四是加强执法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加大对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对农药、肥料等进行专项检查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种植环节上的质量安全;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项检查行动,结合全州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联合检查和推广。五是充分发挥乡镇监管站监管工作职责。通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村级协管员,指导督促蔬菜、水果、水产养殖等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户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农药技术服务及日常性的巡察、检测、监管等工作,保障田间地头的现场监管和指导。
主管领导:左勇
职 务:巴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2016262
承 办 人:张玉颖
职 务:巴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联系电话:201901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