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和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破后立,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4年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累计发放420.83亿元,惠及843.13万名受益群众。
补贴资金发放排名前6的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1.9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9.48%;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0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7.39%;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4.34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5.78%;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73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3.0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49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29%;南疆地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补助资金4.77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13%。
补贴资金发放排名前6的地(州、市):喀什地区120.7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28.70%;阿克苏地区66.81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5.88%;和田地区59.62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4.17%;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0.4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7.2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7.37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6.50%;塔城地区24.35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5.78%;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坚持把握好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把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廉政工程,带着对各族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工作抓紧、抓到位、抓出成效,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在老百姓身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一卡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卡”,党和人民群众的“连心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