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财政局2025年度专题述法报告
巴州财政局党组书记保剑强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年内亲自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为6大方面18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与时限。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目标纳入科室年度计划。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通过季度督查、半年评估,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全程管控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我带头制定个人年度法治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集中学习25次,本人主讲专题党课1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培训,开展研讨交流,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三)创新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教育实效。亲自审定年度普法计划,推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落实到11个业务科室。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带队深入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运用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专业法规培训6期,培训基层财政干部500余人次,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意识。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执法规范化作为年度重点,部署开展案卷集中评查2次,抽查案卷13卷,整改问题4个。带头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参加庭审1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审查重大决策事项6件、规范性文件3件。推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审核合同7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新增7名干部取得执法资格,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26人。
(五)狠抓问题整改,提升法治建设实效。针对督察反馈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四张清单”压实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清单,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全年清理文件27件。畅通复议诉讼渠道,办理行政复议2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13件,行政处罚5件,满意率96%以上,以整改实效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提质增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需提升。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自身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时,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文理解不够透彻,办法中的个别条款与上位法衔接不够紧密,需要反复修改完善,影响了政策出台时效。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通过深入调研和案卷评查,我发现本人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对执法人员的指导不够精准到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如在某次政府采购执法检查中,由于取证程序不够规范,关键证据的证明力受到质疑,影响了案件处理效果。
(三)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不足效果欠佳。在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过程中,我认识到自身在研究新媒体普法规律、创新普法形式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如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时,仍以发放传单、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为主,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导致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法治队伍建设滞后于工作需要。随着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我深切感受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已明显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如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养计划,法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既懂法律又懂财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紧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制定个人法治能力提升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具体措施。每季度至少精读1部法律法规,撰写学习心得和实践思考4篇以上。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机制,组建由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成的决策咨询团队,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组织开展法治实务培训4期以上,重点加强新法律法规解读,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开展执法质量提升活动,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教学,提高“以案释法”效果。每季度开展1次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计划新增执法资格人员8名,引进法律专业人才1名,组织开展法治业务竞赛活动,营造崇尚法治、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划,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普法需求调研机制,每半年开展1次普法需求调查,精准对接群众法治需求。强化“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培训,深入基层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财政部门业务工作,优化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支出、内部控制、财政监督等领域制度体系,提升财政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财政法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