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宏伟委员: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保险业助推我州畜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第132104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巴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执行情况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的品种
目前我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规〔2022〕10号)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第四条中央财政提供保险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以下简称补贴险种)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主要包括:(二)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主要包括:(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南疆四地州)的核桃、枣、杏、葡萄、苹果、巴旦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第六条:(二)养殖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本级财政补贴25%,地县财政补贴5%,投保人承担20%。”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
一是肉牛、马和羊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范围。
二是肉牛、马和羊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保费以奖代补补贴范围。
三是《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将肉牛、马和羊保险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是一项长期的牲畜保险补贴政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没有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仅靠地县两级财政不足以长期补贴。近年来,自治州本级财力与若羌县财力有限,若出现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势必会引起社会负面舆论,影响社会稳定。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费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第九条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主要包括: (二)养殖业保险。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的生产成本,可包括部分购买价格或饲养成本。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投保人,承保机构可适当提高投保金额,超出直接物化成本和保障部分所产生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产和价格(地头价)数据,以相关部门认可的数据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第十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承保机构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水平。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发布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风险费率参考,作为确定费率参照依据。”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
一是养殖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的生产成本(包含:部分仔畜费、部分饲料费、饲料加工费、水费、燃料动力费、医疗防疫费、死亡损失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材料费、修理维护费、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物化成本),养殖业保险金额以相关部门认可的数据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标准,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参照依据。
二是养殖业保险的保险费率,是以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风险费率参考,作为确定费率参照依据。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承保机构合理确定全疆统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及费率,并动态调整。
三是目前政策性养殖业保险,为不完全成本保险,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投保人,承保机构可适当提高投保金额,超出直接物化成本和保障部分所产生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二、积极争取2023年自治区多胎肉羊保险试点项目
根据自治区畜牧局《关于开展多胎(多羔)肉羊保险摸底工作的通知》(新牧函〔2023〕176号)要求,2023年自治区拟在部分地县计划实施多胎肉羊保险试点项目,对湖羊、小尾寒羊及其商品杂交品种、策勒黑羊和皮山红羊进行保费补贴,补贴标准为能繁母羊保额不低于1000 元/只,保费率不高于6%,保费不低于60元/只;种公羊保额不低于2000元/只,保费率不高于6%,保费不低于120元/只;自治区财政补贴50%、地州财政补贴15%、县市财政补贴15%、养殖场(户)承担20%。按照文件申报多胎羊试点项目要求,巴州畜牧部门对全州多胎肉羊参保数量进行了摸底,巴州各级财政部门出具了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承诺函,我州正在积极向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申报试点项目,争取获得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实施多胎肉羊保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州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结合您所提出的扩大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品种范围、提高保险金额、降低保险费率的提案,努力向自治区反映基层的呼声,建议自治区尽快出台肉牛、马、羊牲畜保险财政补贴政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分管领导:贾巍 职务:州财政局党组成员、预算
绩效和政府债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8009960015
承 办 人:刘燕萍 职务:州财政局企业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3309968511
巴州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