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乌洽会巴州交易团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2009年乌洽会巴州交易团总体工作方案
第十八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将于2009年9月1日至5日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博览中心、新疆人民会堂举办。为认真做好今年乌洽会的参展工作,促进自治州对外开放和经贸协作,按照务实、创新、和谐、共赢的办会方针,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特制定我州交易团总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团 长:史建勇 自治州州长
副团长:杜北伟 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贾 平 自治州副州长
秘书长:周百寅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驻乌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福元 州招商局(外经贸局)副局长
张会疆 州财政局局长
周忠宇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慧荣 州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
徐新青 州工商联专职副会长
各县市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交易分团,分团团长均为州交易团领导机构成员。
州交易团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会务组。负责巴州交易团在整个乌洽会期间的会务、文件材料、后勤保障和办证工作。
(二)业务组。负责巴州交易团乌洽会期间项目洽谈、统计和布展工作。
(三)宣传组。负责巴州交易团新闻发布会及宣传报道工作。各组工作人员另行确定。
二、参会内容
(一)展示巴州矿业优势和名特优新产品,突出风险勘探、地勘成果、矿业开发等内容;
(二)洽谈对外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
(三)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重点推介我州矿产资源。
三、布展原则及要求
州交易团要以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为重点,突出矿业和油气化工产品深加工及配套产业,以区域性、特色性和专业性为标准,重点突出“蓬勃发展的矿业大州”的产业发展特色。对35个标准展位进行整体设计,统一布展。布展设计方案以招投标方式评选审定,各交易分团需按每个摊位缴纳3000元的布展费。库尔勒市、尉犁县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集中布展,统一宣传,重点突出构筑区域中心城市和“库尉一体化”的特色。
各交易分团在组织展品时要突出矿产、油气样品、国内和疆内的名牌产品、优质产品、机电产品和民族特色产品,坚决禁止“三无产品”、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进馆。州内的名优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简称“两优一高”)也可申请参展,力求本届乌洽会巴州交易团的参展企业和参展商品结构具有较高档次和水平。所有参展单位和企业要服从巴州交易团的领导和管理。
四、对外招商
州交易团要围绕自治州加快发展的五大重点产业,实行展会招商与网上招商、中介代理招商相结合,全面招商和重点招商相结合。各交易分团和参会企业要重点邀请有经贸合作关系的国内外客商,千方百计扩大邀请到会客商的范围和数量。各交易分团和参会企业在参会期间还要主动出击,积极参加乌洽办组织的对外招商活动,广交客商,促进贸易合作。
五、展会宣传
州交易团新闻报道工作由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紧紧围绕“三大目标”和“二十字”战略布局,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突出宣传巴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和招商引资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巴州投资环境、资源优势、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国内外客商更好地了解巴州。
六、项目及会务
(一)各县市交易分团、各参展企业要认真做好吸引外资、经济技术合作招商项目和外贸、内贸成交的准备工作,精心筛选项目,体现特色和优势,重点突出矿业项目,要落实矿权、地勘成果和风险勘探区域,力争取得较大突破。
各参展单位务必于8月10日前将拟上会签约和统计的项目报巴州交易团业务组。
(二)今年乌洽会将举办高层论坛等系列交流活动,包括“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商发展论坛”、“上合组织企业理事会年会”、“新疆香港共同开拓中亚市场论坛”、“中外企业家见面会”、“中西南亚区域经济合作高层论坛”、“乌洽会高层论坛边贸分论坛”、“东西部省市产业转移项目对接会”。对参展商品免费评选乌洽会最佳出口商品奖、最具知名度商品奖、最具创新商品奖、最具竞争力商品奖、最具特色商品奖,我州各参展单位和企业要积极参加论坛和名优品牌商品系列评选活动,鼓励更多企业创优创新。
(三)驻乌办事处要配合州交易团做好会议期间各项接待和会场布置等工作。要为所有参会代表提供优质的服务,安排好参会代表的食宿。
(四)参展费用及食宿
1、乌洽会标准摊位(3m×3m)收费标准:馆内104厅展位每个5200元,馆外场地每平方米260元,馆外展销摊位(3m×3m)每个3000元。每个摊位收取400元上网名录费。
馆内摊位费包括9平方米场地、三面标准展板、制作中英文楣板一块、两把椅子、一张洽谈桌、一个电源插座、两盏日光灯。
除嘉宾证、来宾证、参展证和记者证外,各种证件均收取工本费:代表证每本50元,布(撤)展证每个30元,车辆通行证每个30元,工作证每本50元,服务证每个50元,门票每张50元,补证费每个10元。
2、参展人员:馆内参展企业每个摊位3人,馆外展位每15平方米限1人,馆外展销每个摊位限2人,如需增加人员均作会外代表另行办理有偿进馆证。
3、各交易分团参展摊位费及上网名录费务必于8月10日前交至巴州交易团会务组。办证登记表、办证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照片(每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办证费用务必于8月10日前交巴州交易团业务组,逾期自行办理。
4、乌洽会期间我州交易团在巴州驻乌办事处的食宿(包括邀请来的国外客户),由州交易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各县市交易分团、各参展企业布展人员务必于8月24日前到位。
2009年乌洽会巴州交易团工作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