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力孜·吐尔逊、艾仁且热、欧日鲁木加甫、秋来、巴太、刘青祥、新太、道·欧其尔、托来、马月红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和硕县纳入全州光伏产业重点发展范围的建议》(第2-2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及“疆电外送”第四通道项目建设。目前,我委已编制完成并上报自治区《风区工程规划》和《大型光伏发电园区规划》,规划风光建设总规模1050万千瓦,涉及和硕县80万千瓦,其中:光伏7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2021年2月,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巴州各县市电力消纳和接入条件、土地、平价上网对单体项目规模要求等情况,结合和硕县风光资源优势,研究确定巴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项目1个,总规模15万千瓦,分配和硕县5万千瓦、若羌县10万千瓦。同时积极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起点落地巴州,正在开展相关论证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将我州风光电建设规模最大程度纳入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在自治区下达下一批光伏发电指标中,给予和硕县适度倾斜。同时,积极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通道起点落地巴州。
感谢你们对和硕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州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管领导:周霓
职 务: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承 办 人:朱甜
职 务:电力和新能源科科员
联系电话:0996-2028104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