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2010-2015巴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0-2015巴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辖区范围。
②招标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巴州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温室气体的总体情况、总量,排放源和吸收汇情况,编制完成巴州2010 -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提出巴州“十三五”温室气体控制排放方案框架和温室气体达峰路径思路,吸纳培训当地人员参与清单编制。(限价: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①本次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高校;
②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含甲级)以上等级资格,或在(新发改气候【2017】209号)文中公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名单中的单位,或具有清单编制业绩的单位(以合同和通过专家评审的清单编制文本为准);
③投标人确定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清单编制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此外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其他专业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研究;
④投标人要熟悉了解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对国家、自治区、巴州“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有深度研究和把握,熟悉了解巴州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城市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基本情况。
4、投标报名日期为: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6日(10:30-13:30,15:30-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本次招标公告在巴州日报和巴州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发布。
6、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三证合一)、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含甲级)以上等级资质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名单中的单位或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或学历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