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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通知
2012-12-27 00:00
水利工程 规划同意书 通知
各县市水利(务)局:
为逐步规范我州水工建设规划同意书签署,更好地落实水利部《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精神,加强我州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现将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没有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项目,尽快上报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并进行论证和签署;已签署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没有进行论证的项目,尽快委托有相关资质(资质要求详见编制导则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上报我局。
联系人:吴圆圆 联系电话:2034315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admin
索引号:JJ039-7200-2012-00367
发文字号:巴水办发〔2012〕287号
公文种类:
有效性:
发文机关:巴州水利局
成文日期:2012-12-27
发布日期:20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