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为加强自治州文化市场宏观管理,切实转变行政职能和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科学化水平,为文化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州政府领导“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动力”农村网吧的申请设立、变更事项由县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初审,报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审核,上报自治区文化厅备案同意后,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由州级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下放至县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绿色动力”农村网吧的年审由县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负责,报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备案。“绿色动力”农村网吧的申请设立必须严格按照各县市2009年上报的规划审批,不得突破。
二、库尔勒市主城区和各县城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年审等事项由县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负责,报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部门备案后,方可营业。各县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均不得在库尔勒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审批新的网吧,变更法人单体网吧必须加盟连锁企业。
三、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积极引导行业自律、落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稳妥推进我州网络文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本通知自
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