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发〔20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收集考生名单、考生成绩单复印件、小二寸照片1张于2011年8月1日前报州卫生局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州人民医院对面百川大厦三楼)郭海燕处。联系电话:2612640。
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医师资格证书
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卫生局医政法制科 2011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