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组2021年7月16日对巴州胜利石油钻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组查证: 巴州胜利石油钻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财务状况表》(F103表)中“应付职工薪酬”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差错率为4.9%;2021年5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应付职工薪酬”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差错率为53.3%。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2021年8月20日我局对该违法事实予以立案。2021年8月23日向巴州胜利石油钻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巴统执罚告字(2021)第 4号)。2021年9月8日,巴州统计局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统执罚处字(2021)第4号),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24日该单位全额缴纳罚款,该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