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巴州统计局在全州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过程中发现尉犁县达西兴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统计违法线索,巴州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1年8月24日对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9月14日对该单位存在的统计数据不真实情况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单位于9月18日提交了情况说明和补充资料,执法人员再次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查证: 尉犁县达西兴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C204-1表)中“建筑业总产值”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差错率为100%,差值超过1亿元。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2021年10月8日,巴州统计局向尉犁县达西兴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统执罚决字(2021)第5号),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处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尉犁县达西兴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全额缴纳罚款,该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