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巴州草原工作站:
为加强我州草原的保护与管理,进一步规范草原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草原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不断提高草原保护和修复工作,切实发挥草原项目资金的作用,请将草原项目自查验收总结、财务决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准备就绪,巴州林草局就2019-2021年草原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检查验收内容
(一)2019—2021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退耕还草项目。
(二)对2019年州级复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项目进行“回头看”。
二、检查验收承担单位
巴州草原工作站。
三、被检查单位
八县一市。
四、检查验收抽样强度
地州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退牧还草项目补播改良、围栏建设、人工种草、毒害草治理等项目建设任务的验收面积不低于项目总面积的80%;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免耕半免耕补播改良、围栏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草种基地建设的验收面积不低于项目总面积的80%;对退耕还草项目的种植面积、出苗率、成活率、保留面积验收率不低于总建设面积的80%。
五、检查验收时间
检查验收的期限为2021年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检查验收经费来源和预算
检查验收经费来源:巴州数字草原本底调查划拨草原工作站的15万工作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验收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地反映各实施单位工作情况。
(二)检查验收人员在检查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州林草局草原管理和荒漠化防治科。
(三)检查验收竣工验收表由巴州草原工作站提供。
(四)检查验收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弄虚作假,向被检查单位索要财物。
(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做到查准查实,确保完成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任务。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半个月内将各检查验收组情况汇总后向州林草局提交检查验收成果报告。
巴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4日